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2006-03-14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部门再次联合发文,调整了部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进口农药原药、分散染料、废铜、铜精矿等高能耗、高污染产品以及木片、原木、木浆、生皮等资源性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