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制定有关膳食补充剂的法令
2006-03-14
捷克制定有关膳食补充剂的法令
去年底捷克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了G/TBT/N/CZE/111号通报。标题为:规定膳食补充剂的要求及有关用膳食补充剂强化食品的法令草案。涉及维生素、矿物质、膳食补充剂、用膳食补充剂强化的食品。
该草案管理依照指令2002/46/EC使用的膳食补充剂的标签,以及用膳食补充剂强化食品的条件,其中包括作为一项国内的法规,用碘强化精制食盐。该草案还包含一栏禁止的植物,这些植物不得在膳食补充剂中使用。
为了使食品制造商和进口商明了,该法令提供了自2001年以来在捷克共和国可接受的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最大允许量。该法令草案的另一个部分规定了用膳食补充剂(维生素和矿物质)强化食品的条件。
膳食补充剂是指口服的包含补充饮食的“膳食成分”。产品中的
膳食补充成分包括:维生素、矿物质、草药、氨基酸以及酶、生物组织器官、腺体和代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