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2005-03-29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目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都是以税前会计利润为基础,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人员在汇算清缴后,除了对应纳所得税额进行调整外,还须将税务人员检查出来的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所作的账务处理进行必要的调整。否则,会出现会计资料失真及所得税先补后退或重复征税等问题。
一般情况下,由于企业会计处理违反制度规定而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该科目借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贷方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现以某工业企业(非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说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事项。
例:某工业企业1999年度损益表反映,全年税前会计利润200万元。企业已按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申报该年度应缴所得税66万元(未作任何调整)。该企业所得税率为33%。该企业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2000年2月5日,税务人员对该企业汇算清缴时发现1999年度存在以下情况:
1、全年实际发放工资220万元,计税工资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实际计提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999年期初余额2.5万元,1999年度实际使用2万元;
3、1999年6月份,企业购置管理用设备一台并于当月投入使用,价值5万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账户。该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忽略不计),采用直线法摊销;
4、直接向某学校捐赠支出l万元;
5、企业于10月份出售办公用房一幢,已于当月处理完毕,净收益20万元,至1999年末尚未转损益;
6、企业全年多提短期借款利息10万元,挂“预提费用”账户;
7、与经济特区某企业联营,设在特区的联营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率,该企业于1999年末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2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账户。
计算全年应缴所得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200+20+(2+l+1)+5+l+20+10-2=258(万元);
注:购入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而少提的折旧,由于在申报时未作调整,视同企业自行放弃,不能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所得税额=2580000x 33%=851400(元):
3、联营企业应补税款=20000÷(1-15%)X(33%-15%)=4235.29(元):
4、全年应纳所得税额=851400+4235.29=855635.29(元)。
进行账务调整:
1、应补缴所得税额=855635.29-660000=195635.29(元)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的贷方,金额是195635.29元。
月末或者年末时:
2、上年度实际发放工资220万元,虽然计税工资为200万元,但按会计制度规定,工资可以按实际列支,所以不必进行账务调整;
3、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按工资总额的14%、2%、1.5%提取。职工福利费应补提8000元,工会经费多提6000元,职工教育经费多提7000元,应予调整;
4、对少计固定资产和折旧费用予以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金额是50000元。
5、直接捐赠支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不必调整;
6、出售房屋净收益(已处理完毕),按会计制度规定应转入损益;
7、企业不得多提利息,应予冲销;
8、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应在“投资收益”中列示,不予调整;
9、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这样,在2000年度“本年利润”账户上反映156864.71元利润(即352500-195635.29),这些利润属于1999年度的税后利润。在缴纳200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时,这些利润是不需要缴税的。因此,在2001年对2000年度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为了避免这种可能发生重复缴税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将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也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并将该账户余额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而不再通过“本年利润”账户。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的贷方,金额为195635.29元。
这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余额为:
(5000+50000+200000+100000)-(195635.29+2500)=156864.7l(元),
并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金额是156864.71元。
此外如果税务人员检查后,发现企业多缴了企业所得税,决定退税或者抵缴以后纳税期的税款时,此时所涉及的会计处理,现行会计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可以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是参照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此时不作会计分录;待实际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即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
另一种是参照会计差错更正的账务处理,先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实际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