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类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取消
2004-12-14
17类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取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经过风险评估,17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境检疫审批规定被取消。
进境检疫审批规定被取消的动物产品包括蓝湿(干)皮、已鞣制皮毛、洗净羽绒、洗净毛、碳化毛、毛条、贝壳类、水产品、蜂产品、蛋制品(不含鲜蛋)、奶制品(鲜奶除外)、熟制肉类产品(如香肠、火腿、肉类罐头、食用高温炼制动物油脂)等12种;植物产品包括粮食加工品(大米、面粉、米粉、淀粉等)、薯类加工品(马铃薯细粉等)、植物源性饲料添加剂、乳酸菌、酵母菌等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