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1.第17期)
2021-05-06

1.疫情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缘何稳定增长?

2021-04-15 18:11  文章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题:疫情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缘何稳定增长?

新华社记者于佳欣、邹多为

进出口2.5万亿元,增长21.4%,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比重29.5%——这是一季度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情况。自疫情发生以来,这个进出口数字一直保持稳定增长。

与一季度外贸稳健复苏同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增速也有明显提升:从2019年一季度增长7.8%、2020年一季度增长3.2%,提高到如今超过20%的增长。

“剔除去年低基数影响,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实现稳定增长。”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说,“贸易的恢复性增长得益于全球疫情防控下需求逐渐恢复和拉动。”

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尽管面对疫情冲击,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增长却“未打折扣”,特别是在去年一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6.4%的背景下,我国与沿线国家进出口额达2.07万亿元,同比增长3.2%,高出整体增速9.6个百分点,可以说为支撑我国外贸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全球供应链受疫情冲击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保持稳定增长,这对于推动我国市场多元化和稳定外贸基本盘有重要意义,也为全球贸易复苏作出重要贡献。”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永说。

疫情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保持稳定增长,甚至对部分国家出现较快增长,说明了什么?

首先,这是中国经济充满韧性活力和具备强大供给、制造能力的体现。

从一季度出口的构成来看,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超6成,而机电产品、纺织品等也是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的主要产品。持续稳定的制造和出口能力,既是中国疫情防控得力、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表现,也印证了“中国制造”在全球市场不可替代的地位。

其次,疫情下中欧班列有序运行,为维护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没有交通、物流的畅通,谈何贸易正常往来?受疫情冲击,虽然海运、空运受阻,但有着“钢铁驼队”之称的中欧班列却依然有序运行,扮演了全球产业链“大动脉”和疫情防控的重要“生命线”。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指出,中欧班列在促进与沿线国家贸易发展方面有重要作用。“一季度我国以铁路运输方式对沿线国家进出口大幅增长64%。”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欧班列共开行1941列,发送货物17.4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15%和18%。2020年全年开行的中欧班列达1.24万列,同比增长50%。可以说,中欧班列的有序运行,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乃至更多国家贸易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

再次,我国不断扩大开放、持续拓展贸易伙伴,也成为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稳定增长的重要原因。

一季度,我国对部分沿线国家进出口实现快速增长。其中,对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分别增长37.8%、28.7%和32.2%,对波兰、土耳其、以色列、乌克兰分别增长48.4%、37.3%、29.5%和41.7%。

可以看出,在我国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19个自贸协定里,很大一部分贸易伙伴都来自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东盟去年一举跃升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在稳外贸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有着系统的合作,不仅是贸易,还有大量对外投资、工程承包等,加上进博会的举办,这些都对贸易产生强有力的带动作用。”张建平说。

其实,近年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增速普遍高于贸易整体水平,但受疫情影响,增速出现了一定波动。展望未来,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中国不断扩大开放,以及一系列政策利好,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前景可期。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达成、中国与非洲联盟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相信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潜力会被更大激发,未来这些国家在我国贸易中占比也有望进一步提高。

2.全球产业链呈现三个新态势

2021-04-13 16:19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陈代谢和激烈竞争前所未有,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部分环节形成冲击,这促使人们从更多维度出发重新审视全球产业链的构建,全球产业链由此面临深刻调整。其中,有三个新态势值得关注。

态势一:全球产业链的布局逻辑发生改变。

基于世界各国对于安全的考量,产业链将朝着区域化和本土化的方向发展。短期内,全球产业链体系难以发生逆转性的变化,但各个国家已经开始加强对“安全”的考量,开始更多地强调自主可控,涉及民生以及国家命脉的战略产业的重要性显著提升。从中长期看,产业链的迁移和重构将提速,全球产业链的布局逻辑也将发生改变。未来部分产业将考虑纵向整合以缩短供应链条,本土化区域化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将加速形成。

然而,将产业链完全迁回一国本土,几乎不可行。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对于关键产业链,有能力的国家将在自身周边建立比较完善的产业链条,同时实现供应商多元化,在全球多个地区生产同样的零部件;还有一些国家将继续参与大国主导的区域产业链,谋求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在此进程中,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工业门类齐全等比较优势,将使东亚产业链发展得更为紧密。

态势二:科技革命催化产业分工格局演变。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围绕核心技术、顶尖人才、标准规范等强化部署,力图在新一轮国际科技和产业博弈中掌握主动权,这直接催动全球产业分工格局发生变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技术的发展应用,不仅带来了产业思维模式的改变、催发了新需求的产生,还将推动不同生产要素的相对重要性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不同国家间的资源禀赋优势发生变化,最终影响全球产业分工格局。

态势三:服务业在全球产业链的地位凸显。

随着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服务业不仅仅是中间投入,而且已经深入到价值创造的活动中、渗透到物质产品的生产活动中。比如,服务业创造了大约三分之一的交易制成品价值,研发、营销、财务和人力资源等都为物质产品的生产和进入市场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撑;又如,跨国公司向其全球附属公司投入的无形资产蕴含着巨大的价值,包括软件、品牌、设计、运营流程以及总部开发的其他知识产权等,这些都是服务的范畴。特别是随着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对于公司乃至国家更好参与全球贸易、更好在全球价值链上抢占优势地位,愈发重要。

总体上看,全球产业链的区域化、本土化,以及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将是未来的长期态势。对于我国而言,需在稳定全球产业链、确保产业链安全与畅通上切实发力,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同时,还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国内产业链和区域价值链,构筑自主可控的全产业链体系。

作者:倪红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3.新加坡批准RCEP协定

2021-04-16 13:10:43 《经济日报》

作为首个完成RCEP官方核准所有程序的东盟国家,新加坡对RCEP寄予厚望。新加坡方面认为,RCEP生效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新加坡在区域经济中的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其国际金融中心、交通枢纽中心、最佳国际投资环境、优质教育和良好旅游居住地的地位。如果今年底前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RCEP能够在2022年1月1日如期生效实施,新加坡经济将加快复苏。

2021年4月9日,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宣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获批准,并于当日将核准书交东盟秘书长保存。至此,新加坡成为首个完成官方核准所有程序的东盟国家,也成为15个成员国中继中国、泰国之后第三个批准该协定的国家。

根据RCEP的规定,该协定须得到东盟10国中至少6个国家批准,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5国中的至少3个国家批准方能生效。日前,15个成员国一致表示,将尽快完成RCEP的国内批准程序,争取在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

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部长陈振声表示,迅速批准RECP表明新加坡对支持贸易的决心。此举将使新加坡企业和人民获益,同时参与国也能获得优先进入成员国市场的好处。

陈振声期待RCEP参与国能够像新加坡一样,加快批准程序推动协定如期生效。RCEP作为一项重要区域协定,将与新加坡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相辅相成,扩大新加坡的经济空间,促进贸易和投资流量。

RCEP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10多个领域和规则,覆盖22亿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30%;15个成员国GDP共计25.6万亿美元,占全球经济总量的29.3%;区域内贸易额达10.4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7.4%。

作为高度开放的小型经济体,新加坡外贸总额是GDP的4倍,经济主要依靠外贸驱动。因此,新加坡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多边主义和贸易自由化进程。

根据“东盟+3(中国、日本、韩国)”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日前发布的年度经济展望报告,新加坡全球价值链参与率已达60%,反映了其经济与国际贸易的紧密联系。

新加坡方面希望,随着疫情逐步受到控制,各国能够早日批准RCEP并推动其生效,从而加强区域市场的连通性,增加基础建设投资,提升生产链、供应链的互补性和韧性,促进成员国和区域经济在后疫情时期的复苏与发展,确保亚太地区市场能成为全球价值链的核心和关键部分。

分析人士认为,RCEP明年初生效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新加坡在区域经济中的竞争力,使其从多方面受益。

首先,企业可从平均92%的关税减免、灵活的原产地条规中获益,进一步促进企业出口,增加产品出口类别、数量,扩大产品出口地域,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其次,非关税措施将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原产地规则将使食品加工、化学和塑料制造等行业获益;放宽投资者准入条件,全面放开至少65%的服务业,进一步吸引投资、增加就业;推行通关便利化。

第三,为当地企业创造更加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让企业更易于“进军”成员国的市场,倒逼中小企业向数字化和高附加值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力度,简化企业申请专利或商标程序,帮助企业节约成本和时间。

第四,使竞争更加公平,促进跨境执法合作,维护国际商业通行做法和规则;保护电子商务贸易环境和企业与个人数据安全;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等等。

第五,有利于维护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交通枢纽中心、最佳国际投资环境、优质教育和良好旅游居住地的地位;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推动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电子、生物医药、精密工程、石油化工、金融、航运、服务和农业等行业发展;有利于区域国家加强合作,共生繁荣,稳步实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改善民生福祉,提升综合国力。

2020年11月,新加坡总理李显龙通过视频在RCEP峰会上发表讲话,对亚太地区15个国家最终签署该协定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肯定。李显龙表示,RCEP以东盟为主轴,集聚部分秉承多元化主义的国家,促成全球最大规模的自贸区,是促进开放、提升供应链互联互通水平、加强更自由且更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的集体承诺。其重要意义在于,可以让所有参与国依托彼此的繁荣发展获得更大利益,同时有助于强化区域和平及安全。

据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预测,新加坡2021年GDP增幅为4%至6%。如果今年底前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RCEP能够在2022年1月1日如期生效实施,新加坡经济将加快复苏。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4.欧盟拟修订有机生产法规

2021-04-16 18:13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2021年4月13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Ares(2021)2497980号咨询文件,拟更新修订(EU)2018/848法规附件II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有机经营者的记录保存要求。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了关于某些特定产品的生产规则、可追溯性记录、内部质量控制以及对符合性的评估;

(2)保存记录的规定,详细说明每个生产区域的最低记录保存要求;

(3)引入某些特定要素以确保一致性和统一的记录保存基础;

(4)有机生产规则必须由已经完成的那些操作员记录下来;

(5)采集野生植物及其产品时,有必要要求经营者保持有关物种的记录以及收集的数量和时间,以实现可追溯性和符合性验证;

(6)畜牧生产、水产养殖、蜂蜜养殖的规则应保留书面证据实现可追溯性等。

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5月11日。

2021.4.2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5.美国将更新拒绝进口食品的数据集

2021-04-16 18:13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2021年4月15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将发布新的有关美国监管机构拒绝进口食品的数据集。

美国联邦法律要求商品在进入美国销售之前,必须对所有进口肉类、禽类和蛋类产品进行重新检查。FSIS会重新检查每批货物,以检查标签、官方证明、一般状况和有无任何篡改迹象,并辨别有无因运输损坏而掺假的产品。FSIS还会根据情况,随机进行物理检查、或采样进行病原体和化学残留物检测。任何不符合要求的食品都将被拒绝入境,进口商最多有45天(鸡蛋产品为30天)销毁该产品,或作为食品再出口/返回国外,或转换为动物食品,或按FSIS要求整改(如适用)。

该数据集在每个月的15日左右进行更新,其中包含每个拒绝入境的产品名称。

2021.4.2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6.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入门篇)

2021-04-19 13:57:47 广州海关、12360海关热线

什么是货物申报?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向海关申报有时间要求吗?海关打印收、付汇证明联吗?……如果您有以上疑问,就让小编带您了解什么是申报,希望能帮到您找到入门的秘籍。

一、申报的定义

货物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或者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且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二、申报的基本要求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申报主体及资质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报,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

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办理申报手续的人员,应当是在海关备案的报关人员。

(二)申报时限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转关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执行。

注意: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

(三)申报形式

申报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或者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均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企业通过电子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且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企业按照海关的规定填制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向海关当面递交的申报方式。

企业应当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与随附单证一并递交的纸质报关单的内容应当与电子数据报关单一致;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允许先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电子数据事后补报,补报的电子数据应当与纸质报关单内容一致。

(四)申报随附单证

合同,发票,装箱清单,提(运)单,进出口许可证件,载货清单(舱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五)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是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

不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或者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海关以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为接受申报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以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收纸质报关单并且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

三、申报后续处理

(一)海关不接受申报的情形

电子数据报关单经过海关计算机检查被退回的,视为海关不接受申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

(二)现场交单

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且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按照目前无纸化报关的推广范围和一体化申报模式,如无人工接单和查验的报关单,企业无须去现场提交纸本报关。

(三)报关单修撤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报关单证明联问题

目前,海关已全面取消为企业打印纸质报关单证明联(含用于外汇服务的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以及用于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出口退税专用的报关单证明联)。

相关文件链接请点击查看:

1.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93号丨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

2.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四、其他申报类型

(一)提前申报

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二)集中申报

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三)特殊运输方式申报

经电缆、管道、输送带或者其他特殊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同意,可以定期向指定海关申报。

(四)知识产权申报

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且提供能够证明申报内容真实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单证。海关按规定实施保护措施。

五、申报的其他规定

(一)自理报关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应当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签名盖章,并且随附有关单证。

(二)委托报关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且按照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证明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的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2.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3.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报关企业未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履行合理审查义务或者违反海关规定申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申报前查看货物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前,因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原因,可以向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海关审核同意的,派员到场实际监管并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

提取货样后,到场监管的海关关员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

提取货样的货物涉及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须依法提供检疫证明的,应当在依法取得有关批准证明后提取。

(四)补充材料

海关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需要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解释、说明情况或者补充材料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接到海关通知后及时进行说明或者提供完备材料。

信息来源:广州海关、12360海关热线

2021.4.2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7.二手车出口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2021-04-15 13:19:45 福州海关、12360海关热线

二手车出口是稳外贸工作的创新业务,也是促进国内汽车消费升级、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汽车产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积极作用。

2019年4月26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台州)、山东省(济宁)、广东省、四川省(成都)、陕西省(西安)、青岛市、厦门市共10省市率先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首批试点地区均实现二手车批量出口,共销往8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9年10月29日,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贸函〔2019〕335号),通过简化出口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将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由“一车一证”改为“一批一证”、二手车出口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等方式为二手车出口提供了便利条件。

2020年11月30日,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范围。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包括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枣庄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西柳州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大连市、宁波市共20个市州。目前,全国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达30个,覆盖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为帮助大家了解二手车出口业务,小编为大家“划重点”咯,一起来看看!

Q1、什么是二手车?

二手车指的是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Q2、哪些二手车可以出口?

二手乘用车、商用车辆及挂车均可出口。其中:

乘用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商用车辆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包括客车、半挂牵引车、货车。

挂车是指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也可以用于特殊用途。

Q3、哪些企业可以出口二手车?

二手车出口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海外市场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信用记录等,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甄选并报商务部备案后可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Q4、二手车出口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车辆收购。二手车出口企业按照进口国车龄、环保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要求在国内收购车辆,并依法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

2.车辆整备及检测鉴定。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对收购车辆外观、内饰、安全性能部件等进行整备,确保车况完好。拟出口二手车需按照“一车一检”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动车检测评估机构出具检测评估报告。

3.申领出口许可证。二手车出口企业依据商务部有关规定,凭贸易合同、指定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的鉴定报告、拟出口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向商务部门申请出口许可证。

4.报关通关。按海关总署有关规范填写出口报关单,清晰填报出口车辆状态为“旧”及车辆识别代号(VIN)。

5.车辆注销。在完成二手车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2个月内,凭出口报关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凭证向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出口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Q5、二手车出口有哪些注意事项?

1.出口车辆应当符合出口目标国市场准入标准。出口目标国无准入标准的,出口车辆应当符合二手车出口地区相关标准。

2.二手车出口企业应确保出口车辆的合法来源,不得出口被盗抢、拼装、报废等违规车辆,不得出口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的报废标准机动车,以及距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

3.二手车出口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出口报关地和出境口岸。

信息来源:福州海关、12360海关热线

2021.4.2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8.2020年阿联酋酒店入住率全球第二

《联合报》4月11日报道称,据有关国际组织数据显示,2020年阿联酋酒店入住率54.7%,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中国的58%。全年在阿入住酒店旅客148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10亿迪拉姆。

2020年,全球酒店入住率平均为37%,中东地区入住率为43%。

来源: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1.4.16.

9.精准施策为外贸企业添助力

来源2021.4.19.《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刘  昕

随着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面逐步扩大,全球经济复苏出现了良好势头。中国外贸在面对外需回暖形势的同时,仍面临着国际物流不畅、汇率波动、部分原材料价格暴涨等难题。对此,各省市区密集出台暖企助企的良策,实地“问诊”、综合“开方”、精准“用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从线下到线上,都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第129届广交会上,这些做法也见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企一策,纾难解困

小天鹅电器是无锡著名的家电生产企业,也是广交会品牌企业。去年11月以来,企业在恢复原有订单的基础上承接了部分海外厂商因疫情无法生产的订单,订单量和产量均有明显回升,但受全球空箱资源紧缺影响,企业每月有约四分之一的产品无法正常出货,严重影响业务开展。

收到企业的紧急诉求后,无锡市商务局第一时间召集属地政府部门、企业、货运企业、港口车站召开专题协商会,现场为企业筹措空箱资源;还专门协同企业赴上港集团拜访,争取空箱调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同时听取本地货运单位的意见,建议加强口岸功能建设,从根本上提升进出口运力。

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行业组织积极作为,各自担当不放弃。自2020年四季度以来,国际海运舱位供应紧张、运费高涨,农产品出口企业面临利润被蚕食、部分出口产品积压。食土商会第一时间联系重点企业,了解到海运受阻主要在订舱严重困难,航企甩柜现象频繁,海运费出现多次翻倍甚至几倍上涨以及附加费任意增加等方面。为此,食土商会积极上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政府部门,并在多部委联合会议上建议政府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经多方努力,海运问题有所缓解。2021年一季度,我国出口农产品181.1亿美元,同比增长11.5%,延续了去年恢复性增长的走势。

新媒体营销,强身壮骨

特殊时期加大对外贸主体的支持力度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企业自身强身壮骨、转型创新,这其中也包括线上营销能力的增强。

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贸形势,抢抓外需回暖带来的市场机遇,重庆交易团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服务方案,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召开线上视频会议、开展问卷调查等充分了解外贸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帮助企业适应疫情环境下的营销模式转变,突出线上等新媒体营销模式的运用,采取B2B外贸直播等新方式。

陕西省商务厅也在展前积极向参展企业宣传广交会的相关情况和线上举行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特别是针对贫困县区设立了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鼓励当地特色农土产品进入广交会体系,通过线上宣传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第129届广交会开展前,西安源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内举办的一场“我为源发产品做代言”的英文主题演讲比赛吸引了众多业务员参赛,预演广交会线上产品推广场景。“通过比赛对业务人员的产品熟悉程度、外贸专业知识、商务谈判能力、个人形象展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加深公司业务人员对公司经营产品的理解。”源发公司负责人说。

10.全球航空货运运力继续告急

来源:2021.4.15.《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孟 妮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日前发布的全球航空货运定期数据显示,2021年2月,全球航空货运需求继续超过新冠肺炎疫情前水平,比2019年2月份高出9%,环比2021年1月增长1.5%。目前,货运量已恢复到2018年中美贸易争端前水平。

拉动全球航空货运量增长的因素是: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反扑,但制造业表现依然强劲。供应链中断和由此产生的交货延迟导致供应商交货时间过长,制造商通常使用更为省时的航空运输,弥补在生产过程中损耗的时间。与销售量相比,库存水平仍然相对较低,意味着企业必须迅速补充库存,为此将继续使用空运服务。

对此,国际航协理事长威利·沃尔什(Willie Walsh)表示:“航空货运需求不仅从新冠肺炎疫情危机中复苏,且继续增长。当前航空货运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如何获得充足的运力。货运收益率在惨淡的行业现状下一枝独秀,再度表明政府需要安全重启航空业。通过了解客运需求的复苏状况,才能明确航空货运的运力前景。高效布局航空货运的运营,将是全面复苏的关键。”

从区域看,除拉丁美洲外,其他地区航空公司货运需求均比新冠肺炎疫情前有所改善。其中,2021年2月份亚太航空公司与2019年同期相比,国际航空货运需求增长10.5%。

作为主要的全球制造业中心,亚太地区受益于经济回升,多数主要国际贸易需求已恢复到新冠肺炎疫情前水平。国际航空货运运力仍然有限,与2019年2月份相比下降23.6%。该地区航空公司国际载货率最高,为77.4%。

2021年2月份北美航空公司与2019年同期相比,国际航空货运需求增长17.4%,亚洲至北美航线需求增长39%。

此外,欧洲航空公司和中东航空公司在国际货运量增长的同时,运力也分别下降了12.5%和14.9%。同期,非洲航空公司货运需求增长44.2%,是所有地区中增长最强劲的。与其他地区相比,拉美航空货运需求的驱动力仍然相对较弱,国际运力下降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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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世贸组织总干事:WTO改革要响应世界变化

2021年04月20日 07:3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海南博鳌4月19日电(记者陈子薇)世贸组织总干事恩戈齐·奥孔乔-伊韦阿拉19日晚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WTO改革:方向与挑战”分论坛上表示,世界处于变化之中,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改革要响应世界变化,为世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在货物贸易方面,奥孔乔-伊韦阿拉表示,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要有包容性,不应把欠发达国家排除在外,要把低收入国家囊括进世界贸易的体系中。

在数字经济方面,奥孔乔-伊韦阿拉说,技术改变了现今的商业模式,数字经济的崛起使得数据得以极大程度流动,数字化经济需要增强全球的贸易关系,加强规则标准化,以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

在疫情防控方面,奥孔乔-伊韦阿拉表示,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要尽量解决疫苗和医疗设备的出口限制问题,并扩大其在全球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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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延迟举办的奥斯卡颁奖礼或将助长盗版

2021.4.20.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奥斯卡颁奖典礼预计还有两周就要举行了,但参加角逐的多部主要影片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地区)尚未发行。发行延迟间接地驱使人们转向盗版网站。英国盗版追踪公司MUSO向好莱坞发出警告,这可能会引发本可以避免的代价高昂的盗版热潮。

奥斯卡是本年度备受瞩目的颁奖典礼,受到全球数百万影迷热切关注。

第93届奥斯卡颁奖典礼原定于2月28日举行,但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仪式被推迟至4月下旬。

在本月初提名宣布之后,电影媒体一直在热烈讨论。最佳影片单元中并未出现卖座大片的名字,因此人们有各种猜测。博彩公司目前最看好的是《无依之地》(Nomadland)和《芝加哥七君子审判》(The Trial of the Chicago 7)。

奥斯卡参赛影片的合法获取

然而,不幸的是,并非所有电影迷们都能加入这样的讨论。尽管所有参赛影片都已在美国首映,但并非在所有国家或地区都如此。例如,《无依之地》尚未在英国、加拿大、法国和许多其他国家或地区首映。

对于渴望观看这部电影的影迷来说,这就是一个问题。他们别无选择,只能等待或转向未经授权的来源。这也是MUSO特别提到的一点。

MUSO在分享各种示例的同时写道:“当在某个国家或地区无法观看电影时,观众会通过盗版去找到它,因为盗版通常是由获取的需要引起的。这在社交媒体评论中很明显。”

MUSO研究了截至2月中旬所有提名最佳影片的电影在盗版网站上的受欢迎程度。调查发现,《前程似锦的年轻女人》(Promising Young Woman)被盗版最多,而《犹大与黑弥赛亚》(Judasand the Black Messiah)单日的盗版量最高。可以说,缺乏合法的获取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这些数据的增长。

盗版高峰尚未到来

尽管盗版已经很普遍,但历史告诉我们,真正的盗版热潮尚未到来。回顾去年的最佳影片奖得主《寄生虫》(Parasite),可以发现在该影片于2月10日获得奥斯卡金像奖之后,人们对盗版网站的需求猛增。

《寄生虫》现象可能再次出现

这并不是一个新现象,因为奥斯卡获奖影片早已吸引盗版者日益增长的兴趣。也就是说,如果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观看电影,那么这个巨大的峰值可能会降低很多。

考虑到这一点,MUSO预测,人们对今年的获奖影片盗版的兴趣也很浓厚。

“在去年2月10日奥斯卡颁奖典礼之前被广泛发行的《寄生虫》在被提名后遭受了严重的盗版,MUSO的数据表明,2021年的被提名影片将会遭遇类似的盗版需求。这种需求将因为某些国家供应不足而被放大。”

好莱坞可能错过收入机会

总而言之,缺乏可获取性可能会导致盗版网站上数以千万计的额外下载和流媒体传输。尽管这些并不能转化为直接损失,但显而易见的是发行延迟会造成数百万美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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