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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京签署
2008-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京签署

1023日,商务部与新加坡贸工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是一份内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091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211日前对 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双方还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
   
《协定》的签署是中新双边关系发展历程中新的里程碑,将进一步全面推进中新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也将对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在全球共同应对金融动荡的时刻,《协定》的签署有利于维护两国经济与贸易的稳定和增长,为维持世界经济稳定和促进贸易自由化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