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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月1日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召开理事会议,讨论建立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劳动人事管理规定、完善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个别会员单位理事、常务理事因工作变动、退休等进行改选,现将会议通过的劳动人事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改选
2005-03-01
编者按:2月1日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召开理事会议,讨论建立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劳动人事管理规定、完善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个别会员单位理事、常务理事因工作变动、退休等进行改选,现将会议通过的劳动人事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改选后的理事及常务理事名单公布如下: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2005〕甬外经贸企协字第1号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劳动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终止 第二条 协会专职员工的招聘,坚持面向社会、公平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岗位数量、条件、方式和办法。 第三条 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失业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证明材料,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位,须查验其专业证书(例如会计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有关手续。 第四条 协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制,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员工以书面形式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试用期内,应聘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7日通知协会;应聘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须解除劳动合同的,协会应提前7日通知应聘者。 第五条 协会专职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 第六条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协会可以单方面调整、解聘聘任,重新安排其他工作,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 对于拟自谋出路不愿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提前30天向协会递交书面报告。协会按《劳动法》规定依法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是不愿意供职的; (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协会另行安排的工作; (四)协会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经宁波市社会劳动保障局确认,依法裁减人员的。 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告知对方。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协会可以辞退: (一)一年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超过6天的; (二)违反工作纪律,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恶劣,会员(公司)反映强烈的; (四)有贪污盗窃、赌博、淫乱、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的; (五)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协会在合同期间内不得辞退: (一)因工负伤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其它不可抗拒事件,使员工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协会应予同意员工辞职: (一)协会违反劳动合同,严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 (二)员工本人提出要继续读书深造经协会同意的; (三)到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四)员工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第十二条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寄挂”人员; (二)被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因私出国(出境)定居的人员; (三)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法律或其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协会应按《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15天内为员工办妥有关手续。 第三章 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根据《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宁波市失业保险条例》和《宁波市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员工在《合同》聘用期内,协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个人部分由协会从其个人工资中代缴代扣。 第四章 工资和福利 第十六条 协会专职员工的工资标准,以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为指导,根据实际情况,“一年一定”。 第十七条 奖金(年终双薪)须视协会财务状况,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定额分发,一年一次,年底兑现。 第十八条 法定节假日,届时发放过节费给员工,费用额度视协会财务状况而定。 第五章 离岗清理、交接事项 第十九条 员工离开协会应办理以下清理、交接事项后,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1)工作交接:经手的各项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移交文件、薄册表单、业务资料、档案文件;列述工作涉及的重要单位及往来信件、联系单位、人员、电话;移交办公用品、物品、贵重设备等。 (2)财务清理:债务往来(借款、薪资等)。 (3)社会各项保险截止清算,人事档案转移。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2005〕甬外经贸企协字第2号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财务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及宁波市财政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我会的财务管理,特制定财务管理五项制度。 一、 会费收付制度 1、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会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如下: (1)副会长企业每年缴会费3000元; (2)常务理事企业每年缴会费2000元; (3)理事企业每年缴会费1000元; (4)会员企业每年缴会费800元; (5)各分会每年按分会企业数应收会费总额的25%缴给协会。 2、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3、协会年终向会员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二、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协会根据年度计划编制各项活动经费预算,由财务审核汇总后,编制协会年度预算汇总表报协会领导批准。 (二)坚持“增收节支”原则,严格控制预算突破和计划外开支。 (三)年终结账后,根据年度实际发生费用情况(由财务提供)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表,由财务审核汇总后,编制协会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表报协会领导。 三、报销凭证审核制度 (一)报销凭证的格式须符合要求,所反映的经济业务须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和标准。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单据上必须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的监制章)必须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合规合法,金额计算无差错。 (三)自制的原始凭证(如各种会议补贴、加班费等)必须有制表人签名、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四)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名,属于固定资产还须办理相关手续。 (五)凡经过刮、擦、挖、补或涂改的报销凭证,均视为无效凭证;对不合理、不合法或伪造、变更的凭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销管理制度 正常行政经费的报销,由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名,报协会会长批准。 (一) 办公费 协会办公用品必须统一采购。 (二)差旅费 1.因公务出差,经协会领导批准后,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借款单,经财务审核,协会领导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预支差旅费。 2.出差伙食费用补助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宁波大市区以外25元/天,宁波大市区以内实行包干150元/月;参加各种会议统一收取的会务费中有包括伙食费的,会议期间不补助伙食费。 3.因公出国(境),持政府相关部门有效批件,填写付款通知书,经财务审核,领导批准后向银行购汇。 4.出差回宁波后,应在一周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不得超时限报销。 5.外出办理公务的本市市内交通费,须经财务审核,协会分管领导批准。 (二) 加班工资管理 按协会《关于加班工作的暂行规定》及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三) 公务接待费管理 因工作需要接待宴请,须事先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需预支费用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经协会领导批准后,向财务预支费用。接待任务完成后,应在一周内填写报销单,及时报销。 四、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登记、统计和管理,所有固定资产都必须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并加以编号。 (二)固定资产的增添 1.经协会领导批准购入的固定资产须入帐编号,制定固定资产卡片。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入帐编号,制定固定资产卡片。 (三)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正常使用磨损,或由于非正常事故发生严重损坏,不能继续使用修复,应按以下规定办理报损、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确实不能再使用和修复的,经财务审核,协会领导批准后予以报废。 2.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表”,经协会领导批准后,予以销账。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2005〕甬外经贸企协字第3号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常务理事、理事名单 常务理事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名) 王志荣 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海生 宁波海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维德 慈溪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王利平 浙江广博文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宝兴 宁波申洲织造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光煦 宁波保税区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 吕华君 中化宁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明龙 中国外运(集团)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如成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富国 宁波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李志毅 象山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李 颖 宁波市科技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助理调研员 吴以刚 宁波宁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志宏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洁玉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副会长 肖 扬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高级顾问 吴庭芳 中国电子进出口宁波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海飞 奉化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周巨乐 中基宁波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永国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正一 宁波维科精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宗耀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处长 胡铮辉 宁波市家电日用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胡先根 慈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伟莉 宁波市江东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金小龙 宁波市昆仑经贸公司总经理 邱智铭 宁波贝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瑞仕 宁波市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张静章 海天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贺兆龙 宁波市北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洪兴隆 宁波市鄞州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光瑞 宁波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振祥 宁波象山县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志勇 中国宁波国际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陈伟明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亿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威东 宁波市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梅海平 宁波市镇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梅飞珍 宁波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傅忆钢 宁波中工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傅志存 奉化市爱伊美西服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舒建国 宁波市海曙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褚一鸣 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赖焕定 宁波市慈溪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童信方 宁波中海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裘建潮 余姚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志强 宁波西摩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自建 鄞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戴晓峻 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理事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名、常务理事不再列入理事名单) 王伟刚 浙江天时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启仁 中成宁波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王鸿飞 宁波市宁海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 迅 宁波杉杉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石英均 宁波居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左建宏 宁波通润五矿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明森 宁波海天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舟群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处长 余耀国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处长 李建国 中艺华甬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孙云彪 宁波雅戈尔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忻华强 宁波信宁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单 鸣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处长 金国绥 奉化市对外贸易经营公司总经理 林宗祥 宁波瑞达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一民 宁波市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德林 宁波市机电办主任 陆 浩 中机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汉幸 宁波市北仑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富良 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处长 张爱萍 宁波大红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恩乐 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方梅 宁波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施 敏 宁波金茂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柳洪祖 宁波中包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小良 宁波永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玉芳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处长 徐巧红 宁波东方创新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世雄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处长 钱光发 宁波市外国企业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梅志成 浙江导师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 健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信息中心主任 童文建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培训中心主任 储吉旺 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蒉伟良 宁波成路文体旅游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承辉 宁波彬彬文具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