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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明年4月实施24小时新规 舱单申报方式估计与美国一致
2003-09-19
加拿大明年4月实施24小时新规 舱单申报方式估计与美国一致 加拿大为配合美国反恐措施,将自明年4月1日施行提前24小时申报舱单的规定,业者宜提早准备因应。虽然目前加拿大相关作业细节尚未对外公布,但其作法应该与美国海关所规定的一致,由于航商早已配合美国海关规定提前24小时申报运作多日,因此加拿大新规对出口商和海运业者影响估计不大。 据悉,美国的做法是:输美舱单资料在卸船前美国海关不会对外公开,若进口商不想让舱单资料曝光,可向美国海关提出申请,核准后可维持二年的有效期。为解决NVOCC自行向美国海关申报的通关提货问题,包括自行申报的NVOCC应将航商的提单箱号码加载其申报舱单,并将HOUSEB/L送报美国海关,航商须将自行申报的NVOCC的MASTER B/L的资料报美国海关,美国海关核对两资料,通过核查,货载装船后即关闭AUTONVO资料,放货程序以航商MASTER B/L资料为主,由航商申报。不是自行传输NVOCC的部分,航商须将NVOCC的HOUSE B/L及MASTER B/L资料报送美国海关,美国海关核对HOUSE B/L的资料,通过核查货载装船后,即关闭NONAUTONVOHOUSE B/L资料,放货程序以航商的MASTER B/L资料为主,由航商申报,这项修正规定将在9月中旬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