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外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倡议书
2019-07-25

各外贸企业: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外贸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外贸行业营商环境,增强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精神,向全市外贸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国家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做诚信守法企业。

二、从业人员须恪守职业道德,各企业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制定相应规定, 并接受社会的监督。遵循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共同抵制通过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窃取其他同行企业商业机密的行为。

三、任何企业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和品牌,更不得仿冒他人商标和品牌进出口产品。鼓励企业打造自有品牌,与同行企业间开展各领域的协作。

四、企业不得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对自身产品、技术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企业形象、商品声誉。

五、企业应当实行价格自律。坚决反对企业用远低于行业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产品或服务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市场份额。

六、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得采用贿赂等违规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应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上,维护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让我们共同努力,互相监督,共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促进我市外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宁波进出口商会)

2019年725


附件: 【关于规范外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倡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