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8宁波市百强企业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百强企业的通知
2018-03-20
 

各县(市、区)企联、企协、市级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发展新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使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新格局。我会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继续开展中国500强和省百强企业排序工作的部署,决定继续开展2018百强企业排序工作,市属服装、电子、模具、塑机、船舶、石化、文具、外贸、饭店、交通、物流、建筑、软件、家电等协会和余姚、镇海、北仑、高新企联(企协)为协办单位。现将2018宁波市百强企业排序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商贸、建筑、金融、交通、物流、通讯、信息软件、房地产等行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允许申报单项(制造业、服务业)百强排序,但不进入综合百强排序(央企、省企和不参与百强排序的企业集团除外),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中国500强和省百强入围条件按中企联、省企联规定执行)。

二、排序内容和条件

1、申报2018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要求2017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2、申报2018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要求2017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5.0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3、申报2018宁波市服务业百强企业,要求2017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三、排序方法和程序

1、申报:符合百强企业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百强企业申报表,附件一(下载网址:www.0574ne.cn),申报数据必须真实,由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无审计报告需主管部门或协办行业协会、企联(协会)盖章。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申报时间截止2018430日。

2、排序:根据国际、国内通行规则,按2017年销售(营业)收入大小为序排序,坚持公平、公正和客观原则。

3、最终入围企业由宁波市百强企业排序评审委员会确认。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依法纳税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被执法部门处罚并造成区域性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进入当年排序。

4、表彰:凡入围的2018宁波市百强的企业,将在我会举办的2018宁波企业家活动日上表彰,并在报刊、会刊、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

1、上市公司所填报的数据,我会承诺保密责任并签订协议;如因年报披露原因,可适当延期申报,但需与我会事先沟通。

2、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3、宁波市百强企业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等组成。

4、联系方式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47号亚细亚B405-407

    编:315000

联 系 人:徐伯杭  56119051

宋世钧  56119051   56119057

沈晓亚  56119054   QQ458058751

    真:56119057   87343630   87367103

电子邮箱:nbqyjxh@126.com

附件:12018宁波市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22018宁波市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1838


附件: 【关于申报2018宁波市百强企业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百强企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