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港务局将严厉处罚“两证”不符船舶
2004-06-25
新加坡港务局将严厉处罚“两证”不符船舶
新加坡港务局警告称,从7月份开始,任何进入新加坡港作业的码头经营人、船舶所有人、代理人、船长等相关从业人员将面对非常严厉的处罚,如果与其相关的商船未能通过安全规则的要求。
据悉,自7月1日起,新加坡海事局将正式启动“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国际船舶港口设施安全条例”(1SPS)。届时进入新加坡海域的船舶将可能被要求出示安全证书。任何不符合安全规则要求的船东、代理、船长、码头所有人或经营人将被处予10,000坡币/艘次(5,840美元/艘次)的罚款,任何出示虚假、误导或不完整信息的当事人将被处予20,000坡币/艘次(11,700美元/艘次)的罚款。除此之外,任何不符合安全规则要求的船舶还将受到包括被迫延误、滞留、限制作业、驱逐出境或拒绝入港之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