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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16年拉丁美洲(巴拿马)国际汽配展览会”的函
2015-12-15
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汽配企业与国际汽配行业的交流合作,扩大贸易出口;协会正在组织2016年拉丁美洲(巴拿马)国际汽配展览会,现将展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中文名称:2016年拉丁美洲(巴拿马)国际汽配展览会
英文名称:Latin American & Caribbean AutoParts Expo 2016
二、展会时间:2016年6月14日-16日
三、展会地点:巴拿马城 Atlapa Convention Center
四、展品范围:
部件及系统:汽车驾驶之部件及原件、底盘、车身、电子及电器、汽车内部、外部、驾驶动力及电子控制;
配件及改装:汽车配件、特别设备、改装服务系统及改进设计;
修理及保养:汽车保养及修理装备、车间维修及涂漆、维修站建造及管理;
加油站及洗车:加油站装备、洗车及护理。
五、展会介绍
2010年起,组委会拉丁美洲展览集团(Latin Expo Group)就在巴拿马当地举办了拉丁美洲、加勒比轮胎展,凭借良好的买家宣传及专业的展会运营,该展的展会面积增幅达到了80%,展商持续参展率更是超过95%。由于展馆面积的有限,组委会不得不将拉美汽配展和拉美轮胎展分开举办。2014年的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区汽配展览会将填补加勒比海地区无专业汽配展会的空白,为买卖双方共建一个专业的采购平台。
六、展出形式:以实物为主,并辅以图片、模具、样本等。
七、摊位及参展人员要求:
每标准摊位9M2。单位可选派熟悉产品和外贸业务的人员参加。
八、参展要求:
为保证展览会筹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贵单位有意参展,请于2016年3月1日前将《申请表》(代合同书)逐项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公司,并付清全额摊位费,以确认摊位,将按交费顺序安排摊位位置。摊位确认后如参展单位无法参展,摊位费不退;若因故取消参展,摊位费将全部退回。
 
联系 人:裴桦
    话:0574-87178077
    真:0574-87327443
 
附件1:《2016年拉丁美洲(巴拿马)国际汽配展览会费用表》
附件2:《参展申请表》(代合同书)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2016年拉丁美洲(巴拿马)国际汽配展览会费用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费用
(人民币)
报价包含内容
1
摊位费
每9M2
标准摊位
28800
9平方米标准展位 【展位空地租金、基本搭建费(含基本配置)、会刊登录费】,双开口费加收10%
2
展期
人员费
每人
30800
人身保险、食宿及机场费;国外展期食、宿、交通;机票等费用
3
报名费
每人
2000
国外邀请函、国际联络、进馆证等
如取消参展,报名费不退。
4
展品去程
运费
M3
3500
海运、报关、检验检疫、就位及仓储费等。
5
展品关税
按展品总价值的40%预收。
注:1、如有其他未尽项目,将按实际情况增补。
2、如展品运输不足0.5M3按0.5M3计算;超过0.5M3不足1M3的,按1M3计算。
3、如展品回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计。
4、如展出设备需提供水电安装,所需费用按展方规定收取或按现场收费标准在展出时当场现金支付。
5、参展单位如需增租其他展具,费用按展方增租标准收取。
6、国内提货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7、外币汇率按实际汇率计算,如有变动,按变动后的汇率计算。
8、如自定机票或人员不随团,各交管理费人民币2000元/人。
9、如需英文翻译,按每个翻译每天200美金预收。
 
 
 
 
 
附件2:
参 展 申 请 表 (代合同书)
展览会
名 称
2016年拉丁美洲(巴拿马)国际汽配展览会
参展单位名 称
中文
 
英文
 
通讯地址
中文
 
邮编
 
英文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网 址
 
E-mail
 
申 请 摊 位 数
个(每个摊位3米X3米)
参 展 人 数
               人 (其中持因公护照    人,因私护照    人)
参展主要产  品
中文
 
英文
 
《出国任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名称(在外交部备案、有出国任务审批权部门和单位):
 
参展单位补充说明
 
参展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联系人:裴桦
联系方式:0574-87178077
    真:0574-87327443
组展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备注:
1.以上所填写内容将在办理出国手续及刊登展览会会刊时使用,请用打印机或正楷字体认真填写。
2.本表(代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请将此表(代合同书)填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交或传真至我公司,经我公司确认后,参展单位需在一周内向我公司支付摊位费以确认摊位;人员、运输等费用需于展团离境前30天付清。
 

附件: 【巴拿马汽配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