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实务操作和“新常态”下境外投资合作与跨国经营及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16-04-20

各有关单位:
十八大以后, 国家密集型颁布了一系列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政
策和新举措,使我国的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下的快速发展时期。特
别是“一带一路”等经济举措的实施,为我国境内企业“走出去”发
展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帮助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抓
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从而推进企业
大力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将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昆明举办 “中国企业走出去实 务 操作和新常态下境外投资
合作与跨国经营及风险防范 ”高级研修班,欢迎各主管单位及相关企
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1、 国家“走出去”相关政策解读及最新“走出去”政策分析;
2、 “新常态”下加快实施中资企业“走出去”战略思考;
3、 “新常态”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模式选择与风险管控;
4、 “新常态”下投资新格局;
5、 “新常态”下经济举措为发展境外合作提供的机遇和挑战分析;
6、中资企业“走出去”的三大战略及具体运用分析:
(1)投资战略
(2)终端与渠道战略
(3)营销与品牌战略
7、中资进行海外投资运营常见问题:
(1)线路选择
(2)财务问题与资产评估
(3)法律事务与国别法律差异
(4)税务问题与税务管辖
(5)资产转移与资金全球运营
(6)自然人资产与法人资产
8、中资海外投资运营的解决之道 :
(1)三线分离与四角操作(贸易)
(2)金融账户选择与资金全球调度
(3)控股与资产转移
(4)海外税务筹划与规避监管财
(5)债权债务与国际产权管理
(6)国际资产评估及国际务管理
(7)海外国际信托
9、国际保税物流与中资企业海外物流运作:
(1)中国之保税物流与国际保税业务
(2)保税港与自由港
(3)离岸公司、保税港与离岸金融账户之综合运营
10、“走出去”服务:
(1)银行服务-国际贸易融资及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区域融
资服务
(2)法律服务-海外项目投资、海外融资(债务、股权融资-
上市融资)
(3)投资顾问——海外公司设立、维护、管理、离岸运营策划
11、新形势下境外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防范管理措施;
12、海外投资并购中的法律风险识别与管理;
13、对外投资合作的发展规律比较及政策比较;
14、 “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分析;
15、 “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规划及政策;
16、地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分析;
二、参会对象
政府对外投资服务机构、商务厅(局) 、中小企业局、行业协会
等有关领导、负责人;中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海外投
资项目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
询顾问公司等中介机构。
三、拟邀师资
本次研修班将拟邀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商务部,中国国际
贸易学会,清华大学、外经贸大学等国内知名的一线领导及专家前往
授课与交流。
四、收费与证书
培训费 3200 元/人(包含授课、教材、茶歇、证书等费用) ;食
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为了配合研修班的学习, 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培训结束并经考
核合格者由我学会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凡没有结业证书者均为没参加
我学会的此次学习,望相关单位报销时予以考虑)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时间:2015 年 11 月 27 日—12 月 1 日(27 日全天报到)
地点:云南.昆明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或 Emai 发至会务组,
会务组将于开班前 7 日内向参会代表发《报到通知》 ,详告具体报到
时间,地点、乘车线路等具体事宜。
六、联系方式
项目具体联系人:王博雅 13718806038
电 话:010-80700974 传 真:010-89146641
邮 箱:3198474839@qq.com
项目监督和分管负责人:迟主任 杜助理
电 话:010-89146624 010-80700944


附件: 【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实务操作和“新常态”下境外投资合作与跨国经营及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