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发出《倡议书》
2014-08-22

2014年8月20日,宁波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发出《倡议书》,希相关会员企业予以关注和理解。

 

倡议书
 
 
为了顾全大局,促进宁波港口运输业健康发展,我协会对广大会员企业和我市货代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1.我协会会员企业和我市货代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宁波公路集装箱运输指导价运价》。
2.向有关外贸货主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代收代付拖卡运费,做到不克扣、不截留。
3.广大会员企业和货代企业要自觉维护宁波港口集运环境,积极配合市有关方面,做好公路集装箱运输稳定工作。
 
 
 
宁波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转发市交协集装箱运输分会
《宁波公路集装箱运输指导性运价》的通知
甬交协[2014]23号
 
市交协集装箱运输分会及各成员单位:
你分会报来“关于更新公布2014年《宁波公路集装箱运输指导性运价》的报告”收悉。
自2005年我市公路运输集装箱运输实施指导价以来,由于油运联动机制反映不充分,集卡车辆结构调整,劳动力费用连续上涨,致使运输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保持指导性运价实际执行的连续性,根据2014年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并与相关协会商量沟通后,认为你分会决定对8年来的指导性运价予以更新调整和规范是必要的。经研究,同意你分会“关于更新公布2014年《宁波公路集装箱运输指导性运价》的报告”,现予转发,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可及时向市交协反映。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