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有关政策
2013-11-1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外贸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减轻外贸企业负担、提升口岸竞争力、稳定我市外贸增长,市人民政府将积极、全面地贯彻落实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有关政策:
一、着力减轻外贸企业负担
(一)落实出口法检费用暂免和目录调整。免收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底5个月的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大幅度调整出口工业制成品法检目录,从2013年8月15日起,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
(二)实行宁波港物流费用临时减免。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宁波港实行免收接单放行费、大客户提前进场费和中转箱转码头费,降低进口转关废纸查验费以及海铁联运集装箱港站装卸费。加大乍浦内支线投入,降低水路集装箱运输费用。扩大双重运输规模和提还箱量,降低陆路集装箱运输费用。
二、稳步推进外贸工作试点
(三)抓紧开展宁波关检合作“三个一”试点工作。参照全国试点城市做法,结合宁波实际,积极开展宁波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工作。
(四)加快推进市场采购宁波模式发展。推进宁波进出口商品采购贸易改革示范区建设,不断创新市场采购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深化试点内容,开展市场采购模式出口业务实行增值税出口货物免税政策、通关便利政策与外汇配套政策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具有宁波特色的市场采购模式探索。
(五)深化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探索创新进口贸易便利化管理服务新举措,建立进口贸易便利化长效工作机制。延长试点时间,扩大试点企业范围,深化试点内容,逐步推开“商品预检验、标签预审核、货物预放行”和进口商品海关报关“分送集报”等做法。支持企业开展保税仓储货物抵押融资试点和仓单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建立进口商品质量溯源管理系统。
(六)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积极争取试点方案尽早获批。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启动海曙区出口基地和保税区进口商品分销基地建设,尽快设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和海关驻邮办。优化通关通检流程,试行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验证放行模式。
三、不断优化外贸服务保障。
(七)提高口岸监管服务水平。取消、整合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内部作业程序,提升通关通检效率。从2013年8月1日起,对AA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实施较低比例的通关随机抽查。推进通关无纸化作业改革,提高无纸化报关单比例。对义乌转关至宁波口岸的出口货物,除有情报和举报外不再查验。研究出口商品质量监管新模式,扩大预检验制度实施范围,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
(八)加快出口退税速度。尽快全面推广应用生产企业单证无纸化申报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实现生产企业当月申报、当月审批。全面推行出口退税电子退库,缩短审批资料传递时间和税款退付时间,确保出口退税平均在原有基础上加快15天以上。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改进出口退税提醒服务,规范出口退税函调管理办法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核查管理办法,避免不规范发函。
(九)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启动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2013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外汇局服务贸易行政许可,大幅简化服务贸易收付汇手续和单证审核要求。推动非关联对外担保、跨境贷款试点扩容。推动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结汇管理改革,探索外商直接投资意愿结汇改革思路。
(十)多渠道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将外贸企业融资列为优先支持方向,支持担保公司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支持各类外贸融资平台发展。对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原则上抵押率可提高至90%,贷款利率可给予适当优惠。鼓励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可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推广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等避险工具,有效应对人民币汇率风险。
(十一)加大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对企业投保进出口信用保险继续给予保费支持,确保政策性信用保险规模全年不低于140亿美元,力争150亿美元。简化投保程序,开通出口企业授信额度复议通道,优化理赔追偿流程,提高理赔结案速度。扩大进口信用保险试点范围,引导支持中信保和人保财险开展信用保险优质服务提升工作。
(十二)提升贸易便利化服务工作水平。在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和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的基础上,抓紧研究进出口贸易便利化具体工作举措,加快出台我市口岸便利化工作方案,争取国家口岸贸易便利化综合试点。充分发挥关贸、检贸、财贸、税贸、银贸、信贸等协作机制作用,增强外贸相关政策措施的协同性。
(十三)提高港口综合服务水平。提升出口查验当班箱准班出运率,避免脱班延误出货时间。充分利用港区内查验设施,提高港区内开箱查验比例,减少因转场查验而增加相关辅助查验费用。降低口岸收费标准,清理不合理收费,规范中介行业行为。抓紧推进无纸化运作,减少货主提交纸质单证的费用和时间。确保外集卡车辆半小时进提箱率达到95%以上。
(十四)强化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办法措施,并报市外经贸局和市政府备案。市监察局和市外经贸局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减轻外贸企业负担、提升口岸竞争力、稳定我市外贸增长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十五)切实加强企业服务指导。针对当前外贸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企业走访,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要抓好对外贸企业的政策辅导,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使企业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