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因农残超标对日本鲜草莓逐批查验
2013-05-29

台湾地区因农残超标对日本鲜草莓逐批查验

201342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出FDA北字第1022000437号函,由于201210120133316个月内,从自日本进口的鲜草莓中检出残留农药不符规定高达10批,鉴于该产品不合格率显著偏高,为保障民众食用卫生安全,要求自201342320131231,对自日本进口的鲜草莓(货品号列0810.10.00.00-8)进行逐批查验。根据相关规定,采逐批查验的产品,报验义务人应再缴纳检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