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外贸法 执行外贸法
2004-05-10
学习外贸法 执行外贸法 5月8日下午,宁波市外经贸局和市外经贸企业协会组织各县(市、区)外经贸企业协会联络员学习座谈新的外贸法。 大家一致认为新的外贸法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是在第一部外贸法实施10年的基础上、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而修订的,他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按照享有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统一、透明的对外贸易制度,为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协调的发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的外贸法更具有前瞻性,如: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范围扩大到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扩大到允许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适时地增加了“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的内容等等。 总之,大家深刻地体会到新的外贸法是对外贸易的基本大法,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掌握、运用。 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 200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