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九种原材料出口关税
2013-03-13

我国取消九种原材料出口关税

     在近日公布的《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中,自201311日起实施的新关税中,中国出口的铝土、焦炭、黄磷、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和锌九种原料产品的关税将被取消。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针对中国对上述九种原材料出口实施配额和出口关税的做法向WTO提起诉讼,认为此举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

    2012130,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 (DSB) 就该案作出裁决报告,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九种原材料的出口,并称“中国必须降低出口关税,解除出口限额”,以符合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

    据悉,焦炭关税也将从今年40%的暂定关税降为零,而未在关税栏目上公布的原因是国家并不鼓励焦炭出口。

    由于关税限制,中国焦炭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2011年,中国焦炭出口仅100万吨。2008年之前,中国焦炭出口曾达到国际焦炭贸易量的50%以上,单月出口在150万吨水平。

    随着关税和配额的取消,焦炭市场将逐渐走向更完全的市场自由竞争,企业只要具备出口竞争力,即可角逐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