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物货木质包装将采用标识管理
2004-04-28
出境物货木质包装将采用标识管理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据悉,该草案是为了规范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确保我国出境货物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根据WTO/SPS协调一致的原则,参照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制定的。预计该办法将于4月份出台。今后,我国出境货物的木质包装将加贴已实施热处理或溴甲烷熏蒸处理的标识。 据透露,在这部草案中,输人国家或地区采用第15号国际标准的,出境货物的木质包装实施热处理或溴甲熏蒸处理,并按要求在每件包装上加施标识,实施标识管理,不再硬性要求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消毒证书;输入国家或地区要求出具证书的,经检疫和除害处理合格后出具相关证书。 目前,张家港口岸带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批次和数量都很大,今后出口的品种、批次和数量将持续增加,且输人国主要为美、加、欧盟、新西兰等采用第15号国际标准的国家和地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要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了解该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及具体昔施,以便及早调整、主动,适应,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保证货物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