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检验检疫局查获一起逃避出口商品验证案件
2012-10-23

慈溪检验检疫局查获一起逃避出口商品验证案件

   

近日,宁波慈溪检验检疫局通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发现一起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违法行为,这是慈溪局近年来首次查处的逃避出口商品验证案件。

    慈溪某公司向慈溪局申请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经查该出口商品为压缩机,按照规定,该批货物属于实行验证管理的出口商品,企业应申请出口验证,提供非氯氟烃制冷剂、发泡剂证明(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以及供货商的证明)。但该公司对该批压缩机产品并未申请出口验证,而是直接以饮水机配件报关出口。今年9月初,慈溪局通过开展原产地证签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活动发现了这起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

    验证管理,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国家实行许可制度和国家规定必须经过认证的进出口商品,在进出口时,核查其是否取得必需的证明文件、标志等,核对证货是否相符,并对获证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必要的抽查检验,以证实商品是否符合有关质量许可或者强制性认证规定的技术要求。逃避出口商品验证破坏了国家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可能导致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合法权益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