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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用证交易进行国际诈骗的特征识别
2004-03-10
利用信用证交易进行国际诈骗的特征识别 信用证是一个世纪以来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它以银行信用为保证,以银行独立性的付款责任为基础,因此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汇款和托收方式比起来,对买卖双方更具安全性和可靠性,解决了远隔重洋的进出口商之间互不信任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信用证独立于基础贸易合同、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以及银行“管单不管货”的三大特点在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也为国际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加之运作程序的相对复杂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信用证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因而它是被国际诈骗分子和团伙所利用从事国际诈骗活动的主要工具之一。 特征之一:交易金额巨大 如1993年衡水农行备用信用证诈骗案金额高达100亿美元,1995年猖狂到极点的蔗糖诈骗案每笔金额都在400万美元以上,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诈骗分子组织一次成功的诈骗不容易,金额大才值得冒风险行骗,一旦得手,他们就能得到丰厚的回报。 特征之二:运作程序更为复杂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几乎所有的信用证诈骗案都同正常的国际贸易运作程序和国际结算支付程序相去甚远,表现出业务操作上的烦琐性和复杂性。要用8个程序,才进入发“货”备单、银行议付、收取“货”款的环节。这样复杂的运作程序可以诱使买方逐渐增加对卖方的信任度,一步步地接近卖方设置好的陷阱。 特征之三:合同中的交易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上同类商品的正常价格 90年代中后期的蔗糖诈骗,“卖方”发盘中的报价比当时国际市场的蔗糖价格低20美元至50美元。较低的价格是诱使买方签约上当的诱饵,使买方在“感觉良好”的心态下慢慢地丧失了警惕性和防范能力,对利润的期待代替了对交易文件的理性分析,许多国内的公司就是这样陷入了骗局。 特征之四:交易条件中总有几项“优惠”非常吸引人 例如衡水案中,美国亚联集团总裁梅直方在熟人的引见下来到农行衡水支行申请开证引资时,提出的优惠条件是: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只用于证明有关资金引入中国”,农行衡水支行对引进的资金“不还本、不付息、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又如,在蔗糖诈骗案中,“卖方”提出的价格条件通常是CIF ASWP(世界任何安全港口CIF价)或CFR ASWP(世界任何安全港口成本加运费价)。做过国际贸易的人都知道,蔗糖是一种垄断性极强的商品,买方和卖方通常都比较固定,真正的蔗糖出口商不可能在进人签约阶段时还允许他的蔗糖漂流到“世界任何安全港口”,除以宽松优惠之条件作诱饵行骗外,实在别无他意。 特征之五:如果是进口业务,进口的商品往往是大宗的炒作商品 如果某种商品国内市场需求上升、国内外市场价差较大时,就容易成为炒作对象,也给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进口商求货心切的心理,诱开信用证,伪造单据进行诈骗。值得注意的是,近20年来,被炒作的商品每个时期都有所不同。从上世纪80年代初到目前,被炒作的商品达二十几种,平均每隔两、三年就有一种,如80年代的化肥(Fertilizer)、胶合板(Plywood/Veneer Board)、冻鸭(Frozen Ducks)、万宝路香烟 (Marlboro Cigarette);90年代的钢材(Steel)、蔗糖 (Sugar)、石油(Petroleum)、 食用油(EdibleOil)等等。 特征之六:在交易中制造神秘感 如上世纪90年代的蔗糖诈骗,在经过一系列的复杂程序之后,“卖方”往往还要求同买方签署一个“非规避非公开协议”(NOn-circumvention Non-disclo-sureAgreement)。“卖方”这样做的目的是使该笔交易不为他人所知,以利于其诈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