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遇环保“门槛”
2004-03-10
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遇环保“门槛”
去年2月13日,欧盟公布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Hs)。WEEE指令要求,在欧盟成员国内,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废弃的产品,进口产品则须缴纳相应的回收费用。同时,ROHs指令规定,在2006年7月1日进入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还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聚溴联苯、聚溴二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我国企业在出口欧盟时,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必须用新型的环保材料代替。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初步统计,两指令涉及的10类产品包括家电、IT和远程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玩具及休闲设备、医用设备等。2002年我对欧盟出口这10类产品金额约100亿美元。
与欧盟环保标准相对应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完全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发进行的。废旧家电的无序回收,以及原始落后的拆解处理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同时也给使用旧家电的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据悉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建立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考虑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以生产者责任制为核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初步方案,并正在起草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产 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