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将执行输入功率在125瓦和
500千瓦之间的电动风扇生态设计要求
欧盟委员会于
(1)带有独立的功率在3kW或以下水平电动马达的,风扇固定于主要功能驱动轴(shaft used for driving the main functionality)的产品;
(2)最大电机输入功率(electrical input power)不高于3kW的干衣机和洗衣烘干两用机(laundry and washer dryers);
(3)风扇所占最大电机输入功率小于280W的吸油烟机。
此法规不适用于下列风扇:
(1)如指令94/9/EC所定义,设计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中的风扇;
(2)关于指令89/106/EC中制订的消防安全规定,仅设计用于紧急情况下短时运行的风扇;
(3)设计用于下列环境条件的风扇:(a)所移动气体工作温度超过
此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