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外汇期权交易
2011-04-08

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外汇期权交易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酝酿许久的外汇期权交易将于今年41日正式推出。在人民币汇率弹性日趋明显的大背景下,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不仅能进一步完善人民币外汇市场的衍生品品种、增加外贸企业对避险工具的需求,而且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外汇期权是指投资者在支付期权费后,拥有在未来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货币的权利。相较于目前中国外汇市场已推出的远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等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外汇期权最大的优势在于,作为期权买方的投资者拥有的是权利而非义务,可以在到期后自主选择是否交易。

    外管局在通知中明确表示,外汇期权业务的开展需坚持时需原则,且规定目前银行只能办理客户买入外汇看涨或看跌期权业务,除对已买入的期权进行反向平仓外,不得办理客户卖出期权业务。此举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即在期权业务开展初期,该业务不能用于投机,只能用于真实贸易项目下的企业客户对冲汇率风险所用。

    同样是为了控制风险,此次人民币对外汇的期权指的是普通欧式期权。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别于可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被执行的美式期权,普通欧式期权的结构相对简单,对银行定价和风险控制的要求相对容易,也便于客户理解。

    专家表示,对于那些业务收入涉及不同国家外币的企业来说,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可以帮助其更有效地规避汇率风险。举例来说,假如一家外贸企业从美国进口原材料向日本出口成品,近期该公司预计3个月后有一笔日元收入,公司希望规避日元贬值的风险,同时在日元升值时可享受到日元的好处。于是该企业通过商业银行进行了一笔外汇期权交易,买入了一笔日元看跌期权。该期权协议规定,公司有权在3个月后按照1美元兑90日元的价格卖出10亿日元。如果到期时日元贬值幅度超过行权价,公司则可以行使这个权利;但如果到期时日元价格更好,公司则可以放弃这个权利。由此可见,通过这样一笔交易,公司将日元可能大幅贬值、遭受亏损的风险给锁定了,并且还可能在日元升值时获得额外收益,而其成本在于付出了一笔期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