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过《种苗修正案》我输日农产品遭遇《物种壁垒》
2004-02-18
日本通过《种苗修正案》
我输日农产品遭遇《物种壁垒》
我国生产的农产品出口到日本,却要付给日本人一大笔专利费。这事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可能使之成为现实。我国输日农产品将面临新的“物种壁垒”。
根据日本新通过的《种苗修正案》:未经缴纳专利费,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的农产品的,个人侵权者会被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人企业侵权时,可最高处以1亿日元的罚金。据悉,这一《种苗修正案》将从2004年4月开始实施。
我国是日本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为了适应日本人对农产品品质的苛刻要求,出口的水果、蔬菜、花卉、食用菌中有许多种苗是从日本直接引进或由日本品种改良而来,日本进口商常常会以种植日本农作物品种作为进口的条件。有关专家认为,一旦日本正式实施《种苗修正案》,我国农产品企业的利润空间必然受到极大的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