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知识问答
2010-07-30

宁波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知识问答

 

1什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2宁波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何时何地正式启动?

答:2010622日上午,宁波市作为我国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之一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3目前我国哪些城市可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答: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政策国务院决定在境内试点地区由以前的上海、广东和深圳的5个城市扩大到境内的20个省市。

4试点企业可以和哪些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答: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政策取消了境外试点地区的限制。

5什么是试点企业?我市的试点企业是如何产生的?

答:试点企业是指我市具有进出口资格,按照规定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业务的企业以及由宁波市政府推荐并经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相关部委审核确认而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企业。按照本次试点扩大政策,境内试点地区的进口企业均被纳入了试点范围。

我市出口试点企业名单的将通过以下程序产生:各县市区外经贸局推荐、市人民银行等国家相关部委审核确认、市政府向外发布。

6哪些业务可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答:适用于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包括预收预付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结算方式。

7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答: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财务成本,估算企业预期收益;相比于可兑换货币结算,有利于精简流程环节,简化手续,进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没有外汇收入的企业减少外汇兑换损失;有利于降低选择人民币融资产品时的衍生费用。

8企业在哪里可以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答:目前中行各支行均可受理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申请。

9试点企业在向境内结算银行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需做哪些准备?

答:试点企业应在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向其主报告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等信息。主报告银行应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或其他有效方式,对试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受益人等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后,填制《企业信息情况表》并及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10企业办理进口业务有哪些操作流程?

答:(1)买卖双方签订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合同;

2)买卖双方履行合同,进入付款环节后,银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在核实真实贸易背景条件下支付进口项下的人民币款项,人民币款项汇入境外联行/代理行在我行的人民币清算账户,由境外联行/代理行向出口方支付人民币款项。

11企业办理出口业务有哪些操作流程?

答:(1)买卖双方签订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合同;

2)境内出口企业履行合同,境外进口企业通过银行进行付款;

3)中行在收到相关款项后,按照中行规定核实贸易真实性,之后将款项划转企业往来帐户。

12企业如何办理进出口申报核销手续?

答:办理进口业务时,在操作过程中,企业仅需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流程,而无需办理核销手续。办理出口业务时,在核定贸易真实性的前提下直接划入出口企业结算帐户,只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无需核销。

13试点企业在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中,应当遵守哪些相关规定?

答:试点企业在以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中,应当依法诚信经营,遵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有关规定,在确保真实贸易背景基础上,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如实填写并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14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能享受出口退税吗?

答: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申请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免)退税时,无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15试点企业办理该项业务是否需办理人民币对外负债登记?

答: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时无需向海关部门提供外汇核销单。

16国家对该项业务的预收和预付有和规定?

答: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最高比例暂时以合同金额为限,其中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试点企业应当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最高比例进行调整。

预收预付人民币对应货物报关后,或对应货物无法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

17试点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出现延期收款后怎么办?

答:试点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出现延期收款超过210天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指定的信息主报告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该笔货物的未收回货款相关信息,并提交书面说明以及未收货款相关证明材料。

18试点企业的人民币资金是否可以存放境外?

答:为满足企业实际要求,试点企业可以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但应当通过其主报告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交包括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的书面情况说明。

19试点企业如何办理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答:收到跨境贸易人民币款项时,试点企业应当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试点企业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20我国企业是否能申请办理该业务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答:可以。

21境外企业办理该项业务能否获得融资?

答: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

22中国银行在办理该业务时有哪些优势?

答:2009年,中国银行国际结算量1.43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一;境内行国际贸易结算、外币贸易融资和外币保函市场份额稳居市场第一。中国银行,拥有内地近10,000家网点和遍布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900 余家港澳及境外机构分支机构,并与1500多家国外银行总部及其附属机构保持业务往来。中银香港作为香港地区唯一的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清算渠道畅通,业务经验丰富,已具备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条件,澳门分行也是当地唯一的人民币清算银行。中国银行在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在东盟十国中的六个国家都设有分支机构。中国银行具备国际一流的办理跨国业务的专家队伍,多次获得海内外专业媒体授予的“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等奖项。中国银行将继续发挥贸易金融业务的产品优势、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品牌优势,力求在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国际结算部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热线87195574/13705746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