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最新玩具质量标准
近年来,欧盟25国以及美国、日本等近40个国家(地区)不约而同地出台了有关玩具的新标准,总计超过30多项,将矛头对准了生产世界上70%玩具的中国企业。从上述几个主要国家最新修订的针对玩具质量的法规标准看,主要有以下3方面的内容:
(一)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就目前情况来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玩具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重点包括铅、砷、钡、铬、镉、汞、硒、锑8种可溶性有害重金属元素含量以及甲醛、增塑剂、偶氮燃料等化学物质含量。这方面尤以美国和欧盟的标准最严格。2008年11月,美国华盛顿州出台了世界上最严格的玩具含铅限量标准,要求玩具中的含铅量不得超过90ppm,远低于600ppm的美国联邦标准。在欧盟,RoHS指令、欧盟标准(EN71-3)等法规均对玩具中铅、镉等重金属及有害化学成的含量和使用作了严格规定,后者更是将玩具铅限量定位90ppm。《禁用有害偶氮染料》规定布制或皮制玩具中芳族胺偶氮染料限量0.003%,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限制指令则要求玩具塑料所含6类邻苯二甲酸盐浓度均不得超过0.1%.除了欧盟和美国,其他国家也对玩具中有毒有害物质作了要求,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易触及部件的材料中可迁移铅含量(不是含铅量)大于90ppm的玩具,禁止进口和销售;加拿大出台新规定将玩具中不得超过600ppm的总铅含量标准扩展至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玩具的所有塑料材料。
(二)警示标签
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玩具标签也有较高的要求,除了按照规定标明玩具的材质、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外,还要有显著的警示信息,即目前欧、美、日等国和地区均规定当玩具对儿童存在潜在危害时,必须加贴窒息危险、年龄段等警告说明。如美国2006年开始要求生产商在带磁铁玩具上粘贴警示标识,2008年正式生效的德国磁铁玩具标签法也规定拒绝接受未附加警示标识的磁铁玩具。欧盟新修改的指令也对在糖果、小食品中“隐含”的玩具的安全作出更严格的规定,这些玩具很可能被吞食,新指令要求玩具要与食品严格分开包装,禁止使用过小的易脱落的零配件并标注警示标识。
如果玩具没有相应的标签,就会被召回或拒绝进口。
(三)环境标志
欧、美、日等国(地区)往往要求在玩具包装印上声明产品符合某项标准的标识,最为典型的就是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CE标志;美国的一些州甚至还要求在填充玩具上附贴进口商及产品信息标签。日本玩具行业则建立了适用14岁及以下玩耍的玩具安全标准——ST标志。虽然参与ST标志系统是自愿的,但几乎所有设计用于14岁及以下的玩具都贴有ST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