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船公司收取上海港码头作业费
2010-02-09

反对船公司收取上海港码头作业费

 

2010年1月15日下午,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上海进出口商会等8家货主、货代组织就上海港码头作业费(THC)问题,与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和加拿大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CTSA)举行协商会谈。

    根据国际航运惯例和班轮条款,THC是运费的组成部分,谁付运费谁就支付了THC。在FOB的价格条件下,班轮公司向中国出口企业收取THC,是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的。THC之争,在我国已持续近10年之久,货主处于弱势地位,几经交涉终无结果。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过去,我国外贸出口面临严峻考验的时候,TSA和CTSA召开其组织全体成员会议,把上海港港口附加费(SPS)更名为上海港码头作业费。其组织成员的班轮公司从今年1月起,在上海港收取THC。上海进出口商会闻讯后,立即向这两个组织发出《声明》表示反对,并争取其代表到上海协商,阻止对方在擅自增加收费的问题上走得更远。

    上海进出口商会会长汤庆福作为这次协商会谈的主持人和主谈人,代表8个组织表明原则立场。他说,TSA和CTSA及其组织成员班轮公司征收码头作业费(THC)的行为是违反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中国法规的、是违反协商原则的、是不透明的、是不当得利,必须立即取消。针对TSA和CTSA代表声称自己的组织对船东不具有约束力、船公司收取THC是为弥补自身糟糕的财务状况、不影响航运市场等观点,汤庆福针锋相对予以驳斥。他说,船东向货主收取THC,是依靠自身优势地位强行采取的单方面行动,不仅违背了国际贸易惯例,也扰乱了国际贸易秩序和国际航运秩序,而且打破了船东、货代和货主之间原本存在的合作共赢关系,希望对方在双方协商取得共识之前,停止收取THC。

    参加此次协商会谈的有上海市国际货代协会、江苏省进出口商会、江苏省国际货代协会、浙江省外经贸企业协会、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和宁波市国际货代协会等代表。他们纷纷对TSA和CTSA及班轮公司收取上海港THC表示强烈反对。

    汤庆福表示,这次关于THC的协商,虽然双方分歧很大,但是协商已经开始。其积极意义在于,改变了对方不想与地方组织协商的态度,形成了对方收取THC遭到强烈反对的事实,探索了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指导下由地方组织出面主谈的维权方式,走出了“长三角”省市货主、货代组织联手维权的新路。反对收取THC,是一场正义的维权斗争,我们维护企业的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的秩序。路虽然会很长,上海进出口商会将会高举维权大旗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和宁波市国际货代协会将坚决支持上海进出口商会的维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