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货主协会第五届年会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召开
2009-10-16

亚洲货主协会第五届年会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召开

亚洲货主协会第五届年会于2009813日至15日在斯里兰卡科伦坡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亚洲15个国家和地区货主协会的代表,欧洲货主协会、非洲货主联盟也派代表列席了会议。斯里兰卡港口与航空运输部部长查麦尔· 拉杰帕克斯(HonChamal Rajapaksa MP)出席了会议开幕式并做主旨讲话。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海运安全问题(海盗)

    2.海运法规改革问题(反垄断、联合国运输法公约—鹿特丹规则)

    3.班轮组织垄断订立运价协议及乱收附加费问题

    4.航空公司集体订立附加费问题

    5.集装箱班轮运输秩序及惯例CY-CY(场站至场站)条款被破坏问题,等等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蔡家祥副会长出席了此次会议并介绍了中国货主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中国货主开展维权的工作情况:

    1.目前,国际市场不景气,运价大幅下滑,然而班轮公司收取的附加费越来越多,收费水平越来越高;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和班轮运输条款,码头作业费等是班轮运价的组成部分。我们坚决反对班轮公司在运费之外重复收取不合理的THC、铅封费、单证费(签提单、换单、改单等)、设备操作管理费、保安费、旺季附加费、币值调整附加费和燃油附加费等等。

    呼吁班轮公司要遵循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CY-CY(场站至场站)条款的惯例,必须根据以上原则立即撤销THC及其它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实行“一口价”运费制度。坚决反对班轮公司强行向发货人转嫁不合理的费用。

    2.垄断是造成班轮公司乱收费的主要原因,班轮利用垄断优势地位欺负货主弱势群体;我们坚决拥护欧盟撤销国际班轮公会享受反垄断豁免权的制度。中国反垄断法已生效,建议中国交通运输部也参照欧盟的做法,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原则,修改“国际海运条例”,取消班轮组织集体订价和订立集体协议的做法。

    3.班轮组织大肆破坏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惯例和海运市场秩序,无序竞争,向货主转嫁不合理费用。我们坚决反对班轮公司实行零运费甚至负运费的无序竞争。因为这种无序的竞争毫无疑问会导致班轮公司向货主收取更多不合理的附加费来弥补其损失。坚决支持中国交通运输部新出台的“国际集装箱运价备案实施办法”中明确禁止零运费的规定。

    4.大中华地区货主组织坚决反对经营台湾至香港及华南地区或香港及华南地区至台湾地区航线的班轮公司无论FOBCIF条款一律向收货人收取紧急燃油附加费(EBS)的荒唐、无理做法。

    坚决反对马士基等班轮公司变本加厉提高码头作业费的强行做法。

    坚决反对东方海外货柜有限公司(OOCL)、德翔等班轮公司在香港和华南地区无理收取集装箱封条费。对集装箱加封条是班轮公司的一项义务,收取费用是一种荒唐、极不合理的乱收费行为。

    5.联合国运输法公约—鹿特丹规则对货主的影响较深。目前,“联合国运输法公约”对提单的签发存在很大的漏洞,在FOB出口情况下,允许买方或其指定的代理办理订舱托运手续并直接从承运人处获取提单,这对保护FOB发货人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

    目前,在FOB出口的情况下,由买方支付运费并安排运输并从承运人处直接获取提单。与会代表认为,不应由买方或其代理掌握订舱托运并直接从承运人处获取提单。因为有些买方利用直接订舱托运之机,搞无单放货,发货人却不知情。承运人应把提单直接签发给发货人,由发货人转交给买方或其代理。

    按照惯例,提单是由承运人签发给发货人,再由发货人转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的,而不是相反由买方或其代理人转交给发货人(卖方)的。

    会议一致选举新加坡货主协会会长吕荣璋先生继续担任亚洲货主协会主席。亚洲货主协会的常设秘书处由新加坡改为斯里兰卡,秘书长由斯里兰卡货主协会Rohan Masacorala先生担任。

    会议一致认为,亚洲货主应更加紧密合作,进一步发挥亚洲货主协会在“全球货主论坛”的作用,通过全球货主论坛把亚洲货主的声音反映到国际相关组织。

 

                   (来源: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