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解读保税港区若干问题
2009-06-04

海关解读保税港区若干问题

一、什么是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有什么功能?

    答: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项功能。

    二、保税港区有何政策优势?

    答:保税港区是我国政策最优、功能最强、层次最高、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从海关监管的角度看,南沙保税港区作为海关的特殊监管区主要特殊在什么地方?

    答:简要地说,南沙保税港区在海关监管方面将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进区退税的原则,对全区域进行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一是港区管理的封闭化,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发挥。二是通关监管信息化,海关将对区内企业进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与区内相关管理部门实现电子联网,提高通关效率。三是海关集约化。海关建立统一管理机构,以统一的监管模式统筹相关业务。四是手续简约化。对区内货物实行电子报备管理,区内货物不征收关税,自由流动。希望更多的物流企业和外向型企业能够落户到南沙保税港区,享受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体现海关通关便利。

    四、南沙保税港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与区外企业相比享受哪些特殊待遇?

    答:一是保税港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需到银行开设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因此,也就不需要核销保证金台账。二是海关不实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管理和合同核销,不需到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海关备案,以及核销等手续。三是海关不执行商品单耗标准管理,由企业自己按照实际需要进行管理。四是除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外,其他货物均可进、出加工区,例如某些限制进出口类产品均可自由进出加工区,开展加工贸易。五是国家对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六是进入加工区的内资企业,可以通过登记备案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五、从保税港区外进入保税港区,供区内企业生产使用的国产货物及其包装物料,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答: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保税港区外货物进入保税港区,供区内企业生产使用的国产货物及其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六、保税港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海关监管货物,运往区外(国内)进行检测、维修,更换国产零件、配件或者附件,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答: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保税港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海关监管货物,可以比照进境修理货物的有关规定,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对在区外更换的国产零件、配件或者附件,需要退税的,由区内企业或者区外企业提出申请,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七、保税港区内企业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水、电、气,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答:可以。按照200612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内货物‘出口’到港区或园区、港区或园区区内企业耗用的水、电、气,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执行”。因此,保税港区外企业销售并输入给保税港区内企业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水、电、气,企业一律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

    八、保税港区内企业是否可以将模具、原材料、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外发加工?

    答:可以。按照现行政策,保税港区内企业需要将模具、原材料、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加工的,应当在开展外发加工前,凭承揽加工合同或者协议、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区内企业签章确认的承揽企业生产能力状况等材料,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外发加工手续。

    九、保税港区内企业参加广州交易会,是否可以将保税港区内的货物运往参加?

    答:可以。保税港区内企业应当比照海关对暂时进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有关参展商品的临时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