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企业需防货款难收风险
2009-06-04

中国出口企业需防货款难收风险

2008年以来,美国银行的倒闭潮出现了越演越烈的态势。近日,又有四家美国银行宣布倒闭,涉及总资产达23亿美元。至此,今年以来美国宣布倒闭的银行增至29家,这一数目已超去年全年的总数。据悉,被迫关闭的这4家银行将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接管,FDIC为此需动用约698亿美元保险基金。

    美国银行接连倒闭,与之展开频繁贸易往来的中国企业会否遭遇贸易结算麻烦,尚未到账的贷款将如何应对无法收回的风险?

结算风险与日俱增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专家近日表示,尽管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是很高,但是同美国企业有货款往来的中国企业仍将面临货款难收的局面。中美企业间的贸易结算主要通过银行信用证和企业直接汇款两种方式。选择前者作为付款方式的,如果企业破产,银行作为服务中介仍可以通过信用证履行支付的职能。问题是,在银行自身难保的时候,“信用证”很难实现其“信用”,我国相关企业因此无法通过美国银行收到应得的货款。

    据了解,美国商账特点以赊账交易为主,账期一般为90天,也可长达180天。随着美国公司大量倒闭,拖欠账款面临有去无回的风

险。同时,美国有严格的破产法律,如果企业根据美国《破产保护令》第11章进行债务重组,并申请破产保护,客户在债务重组之前便很难收回货款。

选择合作伙伴需“擦亮眼睛”

    专家表示,美国宣布破产的银行在规模上属于中小型,此类银行在美国的数量大概在8000家左右。因此,大型的、风险相对较低的银行应是我国企业的首选合作伙伴。而当合作的美方银行宣布破产时,我方银行拥有清查并作出破产清算的权利,以尽量减少我国企业的货款损失。尽管如此,如果合作的美方银行破产,我国企业有可能收回仅10~20%的货款。同时,很多银行还会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要求我方出具信用证、报关凭证及其他单据证明,并以此设限,拒付或少付货款。

    选择与之合作的美国企业,我国企业也需“擦亮眼睛”。需通过美国当地的信用管理公司去了解对方企业实力,包括其客户的经营状况,现金流是否充裕、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等。同时可将赊账期缩短至15~30天。对于经营状况一般或是新成立的公司,推荐企业采用预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同时,国内企业应注意交易条款和货品质量及相关文件是否清晰齐全,以减少买家拒绝还款的借口,方便将来追讨货款。此外,美国不同州的欠债追溯期不同,约在4~6年不等,故需追溯货款,应尽快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