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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20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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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积极提供通关便利,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速度 (一)继续加大通关作业模式改革力度。不断深化出口环节通关无纸化改革,尽快将改革范围扩大至进口作业环节。进一步优化完善海、空运进口“提前报关、货到验放”作业模式,加快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大型技术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以及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口岸通关速度。逐步将“无纸通关、企业单证暂存”作业模式试点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上海地区AA类和A类企业,为守法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减少企业通关时间和物流成本。 (二)进一步提升口岸物流监管效能。大力拓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模式的覆盖范围,从目前的长江流域和中西部地区,向环渤海、珠三角、东北等全国各地扩展。同时扩大试点企业范围,使更多上海地区企业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继续贯彻实施《上海海关支持转关运输6项措施》,支持发展各种新型转关业务,实现进出口货物在上海口岸与国内其他地区、口岸之间的快速流动。发挥上海口岸海港、空港优势,大力推动江海、海铁、海陆、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积极推动开展国际转运、过境、通运和集装箱拆拼箱业务,吸引更多的境内外货物选择上海口岸进出口和中转。 (三)提高口岸通关服务水平。认真履行“5+2天”通关工作制各项对外服务承诺,确保节假日办理通关业务与工作日同规程、同标准。进一步落实查验对外承诺时限,确保查验正常货物快速通关。充分发挥科技设备和各类检查仪器作用,逐步推行非侵入式查验,提高查验效能。适当降低AA类、A类企业的查验率,对守法企业优先办理上门查验服务。积极引入具有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预归类咨询服务,主动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申报水平,对守法企业采取事后抽查方式进行归类实质性审核。 二、采取多种担保通关方式,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优化担保通关作业手续。进一步加快税款担保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按规定给予AA类企业免担保通关待遇。对铁路、交通、能源、核电站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自主品牌汽车、大型客机、中船长兴造船基地二期、宝钢船板配套等上海地区重大产业和建设项目的进口物资,在企业尚未办结政策性减免手续的情况下,可凭企业提供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函采取先放后核的担保通关措施。对企业提供银行担保确有困难的,申请实施资产抵押税款担保的,及时上报海关总署审批,经审批同意的,适用先放后税措施。对通关过程中存在税收质疑的出口货物,可凭企业有效担保实施验放,确保企业正常出口。 三、缩短守法企业评定时间,提供个性化政策服务 (五)大幅缩短企业资信评定及注册登记时间。积极探索动态管理方式,将上海地区守法企业申请A类、AA类的评定时间由规定的3个月和6个月分别缩短为2个月和5个月。优先办理AA类、A类企业及所属报关员注册登记、换证、延续、记分考核等手续,对AA类、A类企业当场完成换证手续,将A类报关企业延续手续由规定的4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六)畅通与企业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大力开展与AA类、A类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AA类、A类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积极探索将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推广至高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密切协作,主动了解行业个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用好政策,提高企业对经营风险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积极完善上海海关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并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并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公告栏等渠道,第一时间发布海关各项最新政策信息,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及时。 四、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场所功能作用 (七)支持上海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批复同意设立西北保税物流项目。支持浦东空港综合保税区的规划、报批、建设、验收等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海关监管模式。积极推动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及开展研发、检测等业务试点工作。推进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动发展,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保税货物在区域间的便捷流转。 (八)优化特殊监管区域监管作业模式。对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集装箱货物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作业模式,由企业在特殊监管区域主管海关完成申报、查验和放行,简化企业通关手续。鼓励和引导企业在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高端产品研发中心,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业务。简化研发产品出区测试、维护通关手续,可凭企业有效担保验放。对研发产品出区测试所需的维修零配件,实行卡口备案登记管理模式。根据企业物流运作模式特点,优化完善保税物流中心监管模式。 五、推进加工贸易监管的信息化进程,优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九)认真履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贯彻实施海关总署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帐各项政策。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扩大内需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各方面要求,严格实施加工贸易禁限类商品的备案管理,坚决防止新增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加工贸易项目。按照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简化内销审批手续,实现加工贸易出口、内销“两条腿”走路。 (十)继续推进加工贸易监管信息化进程。鼓励和支持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实施电子帐册模式联网监管,加快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实施电子化手册模式联网监管,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高端制造企业实行“量体裁衣”式的海关监管。推行保税加工监管作业流程再造改革,大力推广深加工结转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十一)创新优化加工贸易管理模式。开展以集成电路企业为龙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试点,选取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较强发展潜力的设计诚信守法企业先行先试。完善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试行“主料工作法”保税加工监管模式,并尽快扩大至关区所有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适度缩小企业加工贸易风险担保金征收范围,扩大担保形式,允许守法企业采取符合海关法规的非现金形式的担保。 六、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自主品牌企业发展 (十二)支持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航天航空、船舶、海洋工程、港口机械等事关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鼓励其扩大进口先进技术、重大关键设备和重要资源。为“大飞机”等重点项目以及汽车、微电子等上海支柱产业设立减免税业务专窗,指定专人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 (十三)加大税收政策研究和宣传力度。在认真执行国家提高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和调整部分出口关税等政策措施的同时,充分利用海关进出口管理一线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减免税、原产地、以及增值税转型等税收征管政策调整的研究,提前介入并制定应对预案和配套工作方案,主动收集、反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意见和建议,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 (十四)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组织上海及国内自主品牌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情况调查,了解权利人企业在维权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协助权利人企业予以解决。引导权利人企业及时、主动、准确维护授权企业名单。建立健全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制度,设定专人专岗,主动为进出口企业就即将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事先核定,保障进出口企业在实际货物通关中实现快速通关。加强对侵犯自主知识产权行为的专项风险分析,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重点货物流向,组织打击进出口侵犯自主知识产权商品专项行动。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公布对外举报咨询电话、发布办事指南等方式主动帮助企业提高维权能力。 七、发挥海关统计监测服务作用,为企业经营提供参考服务 (十五)积极开展进出口监测预警工作。重点围绕纺织服装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占份额较大的机电产品和事关产业结构调整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及能源、金属矿砂等工业原材料、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消费品进口,开展常规化跟踪分析。加强对进出口商品价格变化以及出口退税、加工贸易、进口关税等各类政策调整对上海口岸或上海市进出口的效应分析,为国家以及上海有关部门迅速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科学调整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通过网站、新闻稿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八、保持打私高压态势,维护上海口岸进出境正常秩序 (十六)加大对重点商品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上海口岸进出口特点以及上海口岸走私违规呈现的新情况和新趋势,组织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尤其加大对高档消费品及大众化中低档生活消费品的走私进口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密切与公安、工商、边防、检验检疫、烟草等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适时针对走私“水货”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降低国内品牌和国内市场受到的冲击,为扩大内需创造条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教育、防范、治理并重,妥善化解执法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和消极因素。综合考虑违法犯罪行为的情节、手段以及后果,做到准确定性案件,准确适用法律,准确量刑处罚,实现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九、积极促进上海加快建设,做好海关配套服务工作。 (十七)创新世博会物资海关监管模式。实施国际展会网上备案制,推广国际展品无纸通关。支持浦东国际会展监管服务中心拓展展品仓储等功能,实施集中监管,简化进出境展品审批和转关手续。在世博园设立统一的对外办事窗口,切实保障世博会物资的顺利通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实行专人审批、专窗咨询、专项跟踪,确保世博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海关世博知识产权保护,为世博会筹备和举办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八)大力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上海海关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3方面10项措施。不断增强浦东口岸的辐射服务功能,大力促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深化“聚焦张江”战略,扶持地方先进制造业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切实推进浦东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推动浦东新区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十九)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根据跨国公司总部物流运作模式最新发展和需求探索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预归类、合并归类、加急通关和担保验放等通关便捷措施。优先办理地区总部企业电子税费支付项目申请。简化企业公、自用物品进出口通关手续。鼓励跨国公司设立保税物流中心,促进跨国公司集团内部企业的物流整合,吸引更多国内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上海。 十、强化联系配合,营造和谐高效的口岸工作环境 (二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口岸各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与协作,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积极参与相关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各部门对海关工作的要求,共同研究解决上海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配合其他口岸管理单位抓好各项宏观政策在上海口岸的落实,共同推进上海口岸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