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国外贸企业节约出口成本,缓解人民币升值和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生存压力,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宣布,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主要涉及工业品、农产品、纺织服装类等2600多种产品。
所谓直通放行制度是指进出口货物在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不必经过口岸检验检疫程序就可以在全国各口岸通关放行,此举不仅会明显加快企业出口货物的流通速度,缩短贸易周期,而且能够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22日召开的直通放行服务经济座谈会上表示,全国各级质检部门必须切实做好如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全部实施直通放行,坚决杜绝“该放开的放不开,不该放开的乱放开”现象;二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执行直通放行规定,将直通放行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内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依法严格把关,认真开展检验检疫,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以维护“中国制造”的形象;四是内地和口岸检验检疫局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加强信息交换与共享;五是加强封识管理,积极探索出一条既能加施相关标识,又能实现严密监管的新途径;六是把收费问题处理好,坚决破除“收费第一”的观念,“该收的要收,不该收的一分钱都不能收”。
据估算,由于外贸企业在口岸省去了吊箱、仓储等费用,每个集装箱可以节约成本200元左右。直通放行制度实施后,我国相关大型出口企业每年可以节省约1000万元成本,每批货物的通关时间平均加快2~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