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进出口风险防范高层研讨会
2007-08-28
记进出口风险防范高层研讨会
8月10日,我会召开了进出口风险防范高层研讨会,有13家企业20多位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参加。为能通过研讨会达到互相交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目的,我们还特别邀请了协会国际商务顾问李道金同志参加。
研讨会首先请李道金同志讲解了UCP600重点修改的以及容易引起疑义的有关内容。会上大家就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讨。例如:“UCP600”第35条中,关于信息传递和翻译的免责;租船合同是否允许;银行审单规定日;开证行跟议付行发生纠纷,设立答复时限;信用证的效期;信用证选用条款;开证行和交单地点;“UCP600”实施后,“UCP500”和 “UCP400”可否继续采用;货物不符或者遇到欺诈的情况下怎么办;如何选择公正的国际仲裁机构;防范进口风险的有关措施等等。大家感到通过互相交流对一些问题深层次的研讨,开拓了思路,对一些过去模糊的东西,现在清晰了;特别是对进口风险防范如何注意在全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与会代表觉得研讨会收益菲浅,对又好又快地发展进出口贸易更增强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