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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韩国将全面禁用进口石棉含量超0.1%的各类产品
2007-07-20
2008年韩国将全面禁用进口石棉含量超0.1%的各类产品 韩国劳动部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韩国全面禁止生产、使用及进口石棉含量超过0.1%的各类产品。 目前,韩国劳动部已全面禁止使用石棉纺织品、石棉电子电器、石棉粘附剂及石棉水泥瓦等。违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约930韩元合1美元)以下罚款。同时,韩国正积极开发石棉替代产品,以在2009年前全面取代潜艇和导弹生产中所需的石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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