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第39号公告
2003-09-19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第39号公告 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37号令),现发布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自2003年5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受理备案申请。本目录之外的其他进口旧机电产品,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受理备案申请。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