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外贸企业利用区域性贸易优惠政策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2007-06-14
我市外贸企业利用区域性贸易优惠政策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黄矫鸥 引言 区域贸易安排(Regional Trading Arrangements,RTA),即一些国家或实体间的优惠贸易安排。简言之,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一部分国家决定先让有限的伙伴享受到自由贸易的优惠。由于区域贸易安排可以扩大区域内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有贸易创造的效果、同时可以借此增进我国与区域贸易协议其他成员之间的友好关系,推动某些政治和法律纠纷的解决,将我们的经济政策和制度向更广泛的空间推展,所以近年来我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了一系列区域贸易安排。自2001年5月23日,中国正式成为《曼谷协定》成员、加入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关税安排的区域贸易协定以来,迄今已建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三个自贸区和《亚太贸易协定》一项贸易安排,在建的自贸区还有中国-新西兰、中国-冰岛、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等。 在上述已签署并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中国与东盟十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老挝、柬埔寨)、《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孟加拉、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及巴基斯坦、智利等十六个国家相互给予进口关税减让,列入降税清单的各个产品降税幅度低至5%,高达100%。 区域贸易协定实施四年多来,面对如此诱人的关税优惠、如此显著的商机,宁波地区的外贸企业表现如何呢? 宁波出口企业利用区域性贸易优惠政策现状 区域贸易协议文本中明确规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在进口时必须提交由出口成员国的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小额贸易除外)。换句话说,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区域贸易优惠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商享受关税优惠的必备凭证。 2006年,宁波地区出口企业共申领《亚太贸易协定》产地证612份,签证金额1249.3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88.3%和109.3%;申领中国-东盟自贸区产地证(FORM E)799份,签证金额2528.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3.4倍 和5.98倍;申领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产地证4份,签证金额16.54万美元;申领中国-智利自贸区产地证(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签发)1655份,签证金额5418.6万美元。这四类证书合计签发3070份,货值9213.04万美元。按平均减免关税5%计算,享受到了460.65万美元的实际优惠。 今年一季度,宁波地区出口企业共申领《亚太贸易协定》产地证380份,签证金额711.14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2.92倍和2.73倍; 申领FORM E产地证493份,签证金额138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3.65倍 和3.47倍;申领中巴产地证37份,签证金额259.0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36倍和995.46倍;申领FORM F产地证2052份,签证金额5406.13万美元。这四类证书合计签发2962份,货值7762.35万美元。按平均减免关税5%计算,享受到了388.12万美元的实际优惠。 从上述统计数据看,去年以来,尤其是近几个月来,宁波地区这四类区域优惠原产地证签证量增长迅速,表明我市企业利用区域性优惠政策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意识正逐步增强,呈现出可喜的势头。但是,与宁波地区企业与上述国家的实际贸易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利用优惠关税进一步开拓自由贸易区市场这方面,还有很多潜力亟待挖掘。 一、首先是从签证率来看,区域性优惠政策的利用率有待提高。2006年,宁波地区出口至十六个国家的贸易额是32.2亿美元,而签证金额为9213.04万美元,仅占实际出口总值的2.86%,其中中国-巴基斯坦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率更低,仅占实际出口总值的0.14%。大部分出口货物因未申领原产地证书而白白浪费了关税优惠。 二、企业申领上述证书所涉及的产品种类和产品输往国家都有着较明显的局限。例如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企业申领的大部分证书所涉及的货物仍然集中在HS第20章(蔬果产品)、第73章(钢铁制品)、第84章(机械产品)和第85章(机电产品),输往国家也集中在泰国、马来西亚和越南,而去其他几个成员国的货物则签证量相对较小甚至为零。但对照东盟各成员国对我国自贸区的产品降税清单则不难看到,目前,除老挝和柬埔寨降税产品局限在早期收获(HS1-8章产品)以外,其余八个国家都已全面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同样企业申领的《亚太贸易协定》证书中,有97.7%都是输往韩国,其余2.3%全部输往印度,去孟加拉和斯里兰卡两个国家的申报量为零。事实上,2006年宁波地区出口至这两个国家的贸易额有1.4亿美元。 与上述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智证书(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开始签发以来至今年一季度,6个月内共签发3707份,签证金额1.08亿美元,而同期宁波地区出口智利的贸易额为1.17亿美元,签证金额与实际贸易出口额基本持平,证书所涉产品覆盖了HS大部分章节,尤以纺织品、机械和机电产品等宁波拳头出口产品最为突出。分析宁波地区中智自贸区优惠关税利用率高的原因,一是因为中智自贸区降税幅度大,降税面广;二是因为智利进口商有多年自贸区实施经验,利用优惠关税的意识非常强。早在中智证书签发前几个月,就有许多企业应进口商要求纷纷来电咨询签证事宜。目前,企业申领中智证书的势头仍遥遥领先于其他三类区域贸易优惠证书。 三、企业参与面较窄。目前宁波地区申领区域优惠原产地证的企业仅665家,且在这665家企业中,10%的企业占了签证量的大半。而宁波地区实际对上述16国进行出口贸易的企业有3638家,签证企业仅占其中的18.3%。 原因分析 分析宁波出口企业对区域贸易优惠关税利用不平衡、利用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对区域性贸易协定认识不足。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事物,还不被大多数企业熟知,而中国享受普惠制待遇已有近30年的历史。同时,由于优惠原产地证所带来的效益由进口商享受,其作用容易被出口商忽略,因此出口商认识不到优惠原产地证对促进货物出口的作用,在与外商签订外贸合同时不会把它作为促进出口的利器。 二、企业对办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表现不积极。各区域贸易协定成员国的降税产品清单不同,区域性优惠证书与普惠制产地证书填制要求也不同,有的需要申报货物货值、运输细节等等,部分企业感到证书填制有一定的难度,且优惠关税是由进口方享受,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外商未提出要求,就不主动提供。据调查,除少数企业主动向外商提供优惠原产地证书外,大部分企业都是应外商的要求办理的。 三、个别自贸区国家的政策限制了出口产品享受优惠关税。与中国签署货物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大多属发展中国家,有的国家政策法规不完善,政策透明度较低、随意性大,增加了出口产品享受优惠关税的难度。个别国家海关对我国出口企业提供的产地证书真实性表示怀疑时,不是通过政府间的正常途径进行调查,而是直接不予放行,造成部分出口企业无所适从,影响对优惠关税的利用。2006年宁波检验检疫机构共收到近十家企业反映,部分Form E证书不被东盟某成员国海关所接受,并对所涉及货物不予放行,致使企业遭受毫无必要的经济损失,后经检验检疫机构与对方海关的多次交涉,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四、出口产品仍较依赖欧美市场。欧美属发达国家,具有较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广阔,对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产品需求量大。而出口企业对自由贸易区国家的市场网络还比较陌生,造成对自由贸易区域内国家出口总量不足。 对策思考 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各种区域贸易安排不断涌现。据专家估计,全球有一半以上的贸易发生在区域贸易集团内部,是以优于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的条件进行的。我国除了现有的3个自贸区及亚太贸易协定之外,迄今商建的自由贸易区还有9个,涉及27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了我国外贸总额的1/4。随着这些谈判的成功,日后将有更多的区域性优惠政策出台,自由贸易区的关税优惠政策将会成为推动贸易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调整了普惠制方案,普惠制优惠逐渐弱化。由于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受到的技术性壁垒也非常少,这将使区域性优惠政策逐渐代替普惠制优惠,成为我国出口产品的主要优惠政策。为此,宁波地区广大外贸企业必须正视区域贸易安排带来的巨大商机,积极应对,提高优惠关税的利用率: 一、企业应主动关注各类区域性贸易信息,加强对优惠关税政策的了解。企业可通过网络、宣传媒体、向专业部门咨询等各种方式,主动关注了解区域性贸易信息,主动利用区域关税优惠发展进出口贸易。 二、减少对欧美出口市场的依赖,积极利用优惠关税政策拓展自贸区市场。目前,东盟、韩国、印度已分别位居中国出口市场第五、六、八位。该区域贸易集团所涉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十分巨大。 三、向智利进口商学习,在进口贸易中充分享受关税优惠带来的实利。目前,韩国、东盟分列中国进口来源地的前三、四位,比如宁波地区第一大进口商品塑料原料,有很大一部分来自韩国。宁波的进口商同样可以要求对方出口商出具原产地证书以获得进口关税的减免。 四、在出口贸易中将所涉产品的进口关税优惠政策作为谈判利器。出口企业不应因进口关税优惠与己无关而忽视对区域性贸易优惠政策的关注,区域贸易优惠产地证不仅能够使进口商享受到关税减让优惠,也能从一个侧面为出口产品提供通行证和产品信誉保证,对企业开展出口贸易具有很强的保障作用;同时,出口企业可以关税减让优惠为谈判筹码,分享其中带来的好处,进而获得更多的商机。 五、在进口通关时碰到问题及时向签证机构反馈,以使签证机构能在第一时间通过官方途径与对方海关沟通,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