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个税目机械产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
2007-05-21
52个税目机械产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 据悉,今年的进出口关税政策调整涉及机械工业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共有52个税目机械产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多数暂定税率低于2007年最惠国税率(简称现行税率)3至10个百分点。其次,我国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安排,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比现行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此外,继续对香港、澳门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一批关键零部件和重要原材料进口实行低于现行税率的暂定税率,有利于机械工业有关企业降低进口成本、发展高新技术产品、提高经济效益。这可以说是关税调整对机械业带来的最大“利好”。在关键零部件方面,如起重55吨及以上的汽车起重机用底盘,2007年进口关税税率为15%,暂定税率为8%;机床用数控装置2007年进口关税税率为5%,暂定税率为3%;在重要原材料方面,2007年进口锅炉关税税率为10%,暂定税率为5%;电工级初级形状聚丙烯树脂,2007年进口关税税率为7.6%,暂定税率为3%。同时,中国与东盟、智利以及韩国、印度等国的贸易协议,为我国机械产品出口提供了机遇。如对智利出口发电设备、机床、工程机械、汽车及零件,对韩国出口电器产品,对印度出口塑料机械、塑料模具、制冷机械、铸造机械也有很好的前景。此外,对一批原材料出口加征出口关税,有利于抑制国内价格上涨过猛的势头。这次对不锈钢锭、合金钢锭及其初级产品等原材料新开征出口关税(暂定税率10%),可以缓解国内市场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