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纺织行业出口新政出台
2007-02-05
支持纺织行业出口新政出台
国家有关部门发出《关于促进我国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家将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纺织行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鼓励纺织企业“走出去”。此次专项资金由商务部和发改委分别负责出口基地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支持纺织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对纺织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创新,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给予扶持。其次,支持海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为纺织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环境平台,主要包括制定园区建设贷款贴息、对入园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引导企业集群式进入等。第三,支持有实力的纺织企业到海外投资设厂,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并对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给予资助。《通知》规定了支持企业的具体标准主要有:必须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比例不超过50%;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创新能力强,设计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1%以上;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五年内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