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要谨防欧盟反吸收调查
2006-12-06
出口企业要谨防欧盟反吸收调查
反吸收调查是欧盟反倾销复审的一种,旨在制裁出口企业主动降低出厂价,以保证被课以反倾销税后出口价不上涨的行为,以保证反倾销措施的效果不被“吸收”。
反吸收调查程序简捷,救济及时而且效应强,调查时间最长只有9个月,比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需要的15个月要短得多。而且调查方不会主动考虑产品实际价值降低,只看出口价是否下降。
根据欧盟反倾销法规,欧盟的产业、成员国和欧委会都可以在原审反倾销措施生效两年内,以在此期间进口商品在欧盟内部的转售价格没有变化或变化幅度不大为由,提起反吸收申诉。如果调查认定“吸收”行为存在,欧盟将向出口商征收高额反吸收税。反吸收调查的应诉主体是那些在反倾销调查中的“胜诉”方—已经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或者分别税率的企业,因此,打赢欧盟反倾销官司的企业切不可掉以轻心,否则可能在反吸收调查中遭遇“逆转”。而且,一旦遭到反吸收调查,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特别要提出实际价值降低的有力证据。
据透露,欧盟有可能对2005年结束的曾被称作中国纺织品出口“第一大案”的欧盟35类化纤布反倾销案提起反吸收调查,有关企业应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