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十一五”商务领域的新举措
2006-12-06
商务部:“十一五”商务领域的新举措 一、我国将构建“三海三陆”开放新格局 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我国将形成中西互动、分工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合作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三海”是指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以及以天津滨海新区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等三个沿海开放带。“三陆”是指东北、西南和西北等三个地区的沿边、沿陆开放。 同沿海开放相比,“三陆”开放将具有不同的模式和定位。第一,“三海借助的是其港口优势、产业优势和信息优势,开放的通道是海路。“三陆”开放更多借靠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和沿边区位优势,开放的通道是陆路。西南开放主要以中国一东盟自贸区为平台,西北地区的开放主要以上海合作组织为平台,东北地区开放主要以我国与俄、朝、韩、日等国家经济合作为平台。第二,“三海”地区主要以吸收海外资金、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发展外向型加工制造业为主。“三陆”开放主要是与周边国家开展贸易、对外投资、资源开发、基础设施、物流、信息资源和技术合作。第三,“三陆”开放与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紧密结合,还承担富边、安边、睦邻、富邻的任务,要与周边国家一起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国际走廊和国际经济合作带。我国将研究探索切合“三陆”开放实际的新的政策措施。包括税收政策、边境贸易政策、边境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区、国际物流合作区等。 二、三项举措推动企业“走出去” “十一五”我国将采取的三项举措是:第一,加快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深度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在境外投资建厂,形成若干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链较为完整、关联程度高、带动和辐射能力强的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第二,推动企业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型投资企业,充分利用全球科技、智力资源,提高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第三,鼓励服务业“走出去”,开展工程承包、劳务、电讯、交通、技术服务等领 域的国际合作。 三、从五方面调整利用外资战略 这5个方面为:一是要转变观念。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地方政府要淡化引资规模的考核,通过引入技术含量、国内配套比例、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新增就业等综合指标,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吸收外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调整方向。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注重对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创新,提高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的能力。 三是优化结构。鼓励引入技术辐射能力强、吸收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的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和服务业等产业,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先鼓励外资与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 四是完善政策。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 五是加强监管。规范引资秩序,建立以国家产业安全为基础的外商投资监测系统,规范外资并购行为,强化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保障外资企业员工的权益。 四、国内贸易发展实施5大战略 为了改变我国国内贸易商品新型流通方式和业态比重低,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及企业竞争力较弱的现状,商务部发布《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内贸易发展的五大战略。 一是大力推动流通创新,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着力提高国内贸易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继续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交易方式、服务功能、管理制度、经营技术的创新。 二是以城带乡共同发展,改变农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现状。促进现代流通方式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繁荣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 三是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改变东中西部流通业发展差距过大的状况。发挥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改善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中西部地区流通领域,加快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流通业的发展。 四是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缓解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所引发的矛盾。制定和实施商业网点规划,优化商业设施的布局和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调整和改造传统流通业,大力发展便民利民的流通服务业。 五是依托品牌实现振兴,增强核心竞争力。工商、农商联手加强自主品牌的开发、营销和宣传,重视品牌保护,推进国内贸易企业服务品牌和自有产品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