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重点 合理应答
2006-08-22
确立重点 合理应答 —回顾为宁波A银行代写DOCDEX答辩状时的思路与过程 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国际商务顾问 李道金 案情简介   今年4下旬,宁波A银行收到巴黎国际商会的通知:国外N银行已向该会就与A银行间发生的信用证纠纷案申请专家裁定意见书,限期让A银行邮寄答辩材料。   笔者了解到该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A银行于05年为宁波B公司开出了200余万美元的信用证。但由于近海运输,货物早于单据先到。货物抵达目的港后若干天,A银行仍未收到国外议付行应邮寄的单据。不久,B公司被通知办理提货手续。起初,B公司还感到纳闷,正本提单未到,怎能提货呢!询问了船代才得知,该票货物是由发货人即信用证的受益人C公司授权承运人电放的。在船代没有要求B公司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B公司顺利办理了提货手续。然后经卸货港的SGS检验,某些指标已严重超标,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相比,该货物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即该货已不是B公司所期待的货物。于是,B公司向C公司发了传真对货物的品质提出了异议,但一直未得到回复。半年后,B公司再次商请SGS检验该批货物,结果显示其质量已发生较大变化,为防止质量发生更大变化,也为防止进一步产生大量的仓储费等费用,B公司只得将此货物低价销售。虽然B公司尽其所能,但至今仍然有部分货物没有售出。当A银行才收到议付行N银行邮寄来的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后,认为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规定的严重不符,就连同其它不符点一并向N银行提出来。两行间就这些不符点问题辩论了好几回合,最终A银行将全套单据原封不动地退回了N银行。   应宁波市外经贸企业协会的邀请,笔者欣然帮助A银行代写答辩词。经两轮严肃认真的答辩,于7月初收到了国际商会DOCDEX裁定书:因有一个不符点成立,答辩人即A银行无须向申请人偿付214万美元及其迟付利息。据笔者了解,因本案的金额在国际商会已作出的裁定中是较大的,而且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应算是一个经典的DOCDEX裁定,在我国的银行界、贸易界都应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现笔者愿将撰写该答辩的思路与过程整理出来以抛砖引玉。 一、基本分析 DOCDEX,即国际商会《解决跟单信用证争议专家意见规则》于97年实施的,后来调整为“跟单票据纠纷专家解决规则”即国际商会第811号出版物,而在此之前的是第520号出版物。对于产生信用证争议或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国际商会申请DOCDEX专家裁定意见书。除非当事人都同意,否则该项裁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因其是权威性裁定,通常会被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所采用。从A银行所开出的信用证和C公司的单据看,提单是做成以A银行为抬头人的,即A银行是正本提单的正当持有人,而现在N银行持有该套提单就理所当然得成为合法持有人。无论谁拥有这套提单,都有权向承运人提出索赔甚至起诉,因为该承运人是在没有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向信用证申请人电放货物的,尽管应是得到信用证的受益人C公司授权的。   此外,据笔者了解,B公司绝非有占有该票货物销售货款的意思,只是觉得若支付了信用证的款项,自己亏本就太大了。他们一直希望C公司能来华协商处理此事,然而C公司始终不愿意露面,却委托律师发来律师函,告知若不支付信用证款项将按合同在境外仲裁。   笔者分析后认为本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卖方当然知道货物与原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不相符。出于无奈,把货物电放给B公司以迷惑B公司接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付款;假若不电放货物,势必要产生大量的滞期费、码头费和仓储费等费用。2.N银行不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反而紧逼B银行,主要原因是N银行已对这套单据做了无追索权的议付。但是即便如此,笔者还是觉得N银行理应向承运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承运人无单放货给B公司构成了对N银行的实质性侵权。 二、有关不符点 A银行作为开证行提出了以下4个不符点 1. Commodity name is mixed aromatics while ‘mogas’appears in calculation of price in invoice; 2. L/C stipulates price based on Mops quotation while invoice shows ‘MOGAS 95 UNL’quotation; 3. Invoice shows ‘02 May 2005 no price on B/L date’while 02 May 2005 is non-holiday in Singapore; 4. ‘Thai Oil Refinery Sriracha, Thailand’i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differ from ‘Sriracha, Thailand’in L/C and other documents... 后两个不符点的答辩内容和N银行对这些不符点的反驳意见在此就不叙述了。经过两轮书面辩论,国际商会于6月27日给出了裁定,对第二个不符点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对其余的不予支持。 三、 接受委托 起初,当A银行向笔者咨询如何答辩时,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国际商务经验,为其提出了具体的答辩方案和参考意见。但后来A银行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主要是以前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业务,所以担心写不出规范、有说服力的答辩状。经其总行和B公司的同意,最终委托笔者为其代笔。笔者义不容辞地接受了委托。此时,笔者深感此任重大,关乎到国家巨额的外汇资金会否因笔者的可能败笔而受损,所以极其认真地撰写,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四、答辩思路与过程 1.确立答辩重点 从N银行的申诉状中可以看出,该行对此次申请裁定做了精细准备,其犀利的笔法,傍征博引的论据,给人感觉势头不善,特别是在第二次申诉中,援引了UCP500的起草人之一的某专家的观点:只有对油料类贸易有经验的银行才能处理此类业务尤其在审核单据方面,更是咄咄逼人。笔者面临的就是如何找出其破绽,确立答辩重点,理顺思路,有理有力有据的应答。然而,让笔者稍感担心的是:第一个不符点提得过于简单了,而第二个又显得有些笼统了,其余的提出的意义并不大,这样一来,就给答辩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因为在答辩中在原有的不符点基础上不能提出新的不符点,否则就是无效的答辩,所以只能依据UCP500、信用证及有关单据对原始的不符点展开详尽的说明和解释。事实上,只要有一个不符点能被国际商会专家小组认可就足够了,因此,笔者把前两个不符点作为答辩的重点。 2.认真思考,合理应答 尽管N银行的申诉状写得很严谨,表面看很有说服力,但是仔细阅读后还是能找出破绽的。比如,其使用了大量笔墨和证据试图解释和证明MOPS和MOGAS是同一个概念,其目的就是推翻前两个,特别是第二个不符点,笔者认为这就是一个破绽,因为有关银行包括国际商会专家小组都是以UCP500和相关信用证为依据,按单据表面是否单证一致,单单是否相符作为审核、判定和裁定不符点是否成立的。可以说这个破绽有悖于UCP500的精髓即银行只能按单据表面来审核单据。因此,笔者辩驳到:根据UCP500第十三条的规定,我们认为MOPS和MOGAS 95 UNL在表面上是不一致的,同时由于信用证上明白地规定是按MOPS报价的,而受益人的发票上却清楚地显示是按MOGAS 95 UNL计算的。作为银行并没有太多的有关商品的知识,这就是UCP500要求银行仅仅按单据的表面审核以保护银行利益的理由。笔者此观点在国际商会的裁定书中被认为是有道理和有效的。 针对N银行援引上述那位专家的观点和以带有讥讽口吻攻击A银行完全对自己所开立的信用证规定的货物不熟悉,笔者认为这些看似很有说服力,但实际上也是一个漏洞,不堪一击,理由是其又违背了UCP500的另外一个准则即银行只管单据不管货物,于是笔者答辩到:我们必须提醒申请人注意,银行处理的是单据,审核的只是单据的表面,然而申请人试图用较大的篇幅来传授信用证上规定的货物知识。请记住,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包括她的专家们也是仅仅按信用证及其有关单据处理纠纷的。我们认为该委员会和她的专家们对信用证上所描述的货物的知识也是不会感兴趣的。我们重申MOPS和MOGAS 95 UNL在表面上是完全不一致的,因而第一和第二不符点是成立的。 考虑到国际商会以前的DOCDEX裁定中对于发票上添加了信用证规定内容以外的信息不能作为拒付发票的意见以及添加了额外的信息并不影响货物的质量的观点,笔者的确担心这次专家们是否会作出类似的裁定,因为发票上的货物描述等已满足了信用证的要求。笔者对此真是煞费苦心。众所周知,在信用证业务中最忌讳的就是提及有关货物包括其质量、数量或状态等,那么在DOCDEX答辩中更应竭力避免提及。但为防止专家们有可能认为发票上多加了MOGAS 95 UNL并不直接影响货物的内在质量,进而否定第二个这一关键的不符点,笔者大胆地就这一敏感的问题巧妙地利用N银行的破绽和漏洞向其提出了以下的反问,以间接地告知国际商会专家们货物的质量已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了:当开证申请人向我行陈述经目的港的SGS检验非芳烃含量占到了36%,该货物已变成了其它性质的货物了而不是他们合同所期待的货物时,我行对此不予理会,因为我们作为银行只管单据不管货物。然而,既然申请人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们不禁要问能否请你们向我们和国际商会的专家们解释当非芳烃含量达到了36%时是否就改变了货物的性质。当然你们没有必要作出答复,因为银行处理的只是单据而已。国际商会的裁定书中对此没有任何评论。 五、几点体会 1.银行的涉外报文就是有效的法律文件,所以当我们的开证行在审核单据时务必要全面而合理的提出不符点来;不要认为不符点提得越多越好,否则不但影响银行的国际信誉,还会误导开证申请人。 2.在DOCDEX答辩中,要始终将UCP500作为中心依据,同时要参阅国际商会的有关出版物和意见;尽管是对申诉状的答辩,其实是写给专家小组看的,所以行文时要注意礼节和谦虚。 3.DOCDEX裁定虽然形式上类似仲裁,但是从实际情况看还应算银行信用证业务的延伸,运用的法律知识并不多,所以当需要申请或答辩DOCDEX裁定时,最好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信用证专业人士给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