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对部分农机产品实行3C认证
2006-08-22
国家将对部分农机产品实行3C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将对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和植物保护机械等农机产品实施CCC认证。
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为拖拉机:轮式拖拉机(以单缸柴油机或25马力及以下多缸柴油机为动力),对应HS编码为8701901190;植物保护机械,对应HS编码为8424810000。其中,植物保护机械中的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已于2003年8月1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自2008年5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农机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6年12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