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修改部分进出口条例条款
2006-04-25
埃及修改部分进出口条例条款 近日,埃及贸工部长拉希德发布部长令,修改关于进口肉类的部 分进出口条例条款。 修改的内容包括:进口的牛肉必须用封闭的袋子包装,包装材料必须使用健康的原料,在每一个袋子上要有标签,在标签上必须用不易掉色的阿拉伯语清楚地注明该商品的有关信息,必须注明的信息包括生产国、生产者名称、屠宰机构名称、屠宰日期、进口商名称及地址、根据伊斯兰法屠宰的负责机构名称冻(该机构必须由生产国的埃及贸易代表处认可)。